所谓纳税筹划,是指通过对涉税业务进行策划,制作一整套完整的纳税操作方案,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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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出名的代理记账公司有哪些众所周知,企业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这两种纳税人身份,一般纳税人在税务问题处理方面相比起小规模纳税人来说会复杂一些,因此创业者往往会寻求一般纳税人代理记账公司的帮助。
相比起自己记账寻求一般纳税人代理记账公司的帮助更加具有优势,一般纳税人代理记账能够为企业带来的帮助非常全面,比起自己记账还是存在一些区别的,下面小编整理了一些相关的资料,让我们了解一下一般纳税人代理记账和自己记账的区别都有哪些。
首先,会计和报税的效率是不同的。作为一般纳税人企业,其日常交易频繁,票据凭证数量庞大。例如,企业聘请专职财务人员进行会计和税务报销,由于中小企业财务人员配备不齐全,因此,面对复杂的财务信息和数据,一般来说,会计和税务报销的效率相对较低。一般纳税人企业,如果选择专业的会计机构进行会计核算和退税,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通常,专业的代理会计机构人员配备齐全,会计工作经验丰富,使用专业的财务软件进行会计核算和纳税申报,能够有效地处理和解决企业的财务问题。以帮助企业高质量地完成会计和纳税申报工作。
其次,会计报表和纳税申报单的准确性不同。一般来说,纳税人和企业自己进行会计核算和纳税申报。由于会计人员个人精力有限,很难对会计账目上的各种数据一一核对和比较。即使他们有时间检查账目,也很难发现自己财务工作中的错误,这很容易导致企业财务和税务数据的错误。如果企业选择一个专业机构委托会计和纳税申报表,因为该机构的金融服务团队,可以进行多个审查企业的财务报表,从而确保会计处理的正确性和合法性的税收计算的企业。同时,它可以正确评估隐藏企业会计中存在的问题,从而帮助企业准确完整会计和纳税申报单。
第三,记账报税的专业度有差异。近年来,我国税收法律法规的出台越来越频繁,财税政策也在不断发生相应的变化。一般来说,纳税人和企业自己进行会计核算和纳税申报。由于专职会计人员能力有限,很难准确把握财税政策。多付税款是很常见的事。如果代理机构帮助企业报税,因为代理机构的会计人员总是关注工商、财税等方面的政策,所以代理机构可以帮助企业根据最新的政策进行报税。同时,还可以根据企业在报税过程中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税务筹划,既能帮助企业有效规避财务和税务风险,又能达到目标降低纳税。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一般纳税人代理记账和自己记账之间的区别,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寻求专业代理记账公司的帮助能够为企业发展带来非常多的优势,并且能够为企业发展节省一笔非常可观的费用。
如何利用股权架构或分支机构进行税收筹划,其中可能涉及到什么样的税务风险就是国内企业在设立分支机构过程中 如何筹划税负,以及如何运用设立分 支机构的手段进行税收筹划。
产业开发区等,尤其是外商投资企业 和外国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更多。
外,在经济特区、沿海经济开放区、国 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西部地区 等也都有相应的所得税减免政策。
学合理地设置分支机构,就可以最大 限度地享受这些税收优惠,降低企业 税收负担。
假设某企业A 是生产高科技通讯 设备的企业,由于其客户主要集中于 山西地区,该企业设立时,注册地和 实际生产经营地均选择在山西太原。
按税法的规定,A 企业应适用 33%的 企业所得税。
企业损益表主要项目金额如表一: 通过设立分支机构,享受区域性税收优惠 众所周知,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 中存在大量的区域性税收优惠,如民 族自治地方、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 损益表 单位:万元现代企业集约化经营的发展战略 得到更为普遍的认同,设立分支机构 (包括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的分支 机构)的经营方式,不仅在大型企业 得到长足的发展,而且也逐渐为许多 中小企业所采纳。
关于设立分支机构的税收筹划, 是税收筹划研究的重点课题之一。
国早期研究税收筹划的专著,就设有 如表一所示,A 企业2000 纳企业所得税39.6 万元。
项目本年累计数 一、产品销售收入 1000 二、产品销售利润 200 三、营业利润 100 加:其他利润 20 四、利润总额 120 减:所得税 39.6 五、净利润 80.4 税收筹划 福建税务20019 能通过设立分支机构的方式,就可以 实现税收筹划。
企业选择一 个可以长期适用低税率的地区,设立 一个独立核算的 现行税法规定,纳税人支付给总机构 的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有关 的管理 费,准予在税前扣除;凡具 备法人资 格和综合管理职能,并且 为下属分支 机构和企业提供管理服 务又无固定经 营收入来源的总机构, 可以提取管理 费,但提取比例一般 不得超过总收入 2%。
这样,即使会由于机构分设而 增加一些管理方 面的费用,也会因税 前扣除而有所减 技术产业开发区或郑州高技术开发区 等,同时还可以综合考虑各 投资环境、人工成本等因素;在业务 的分离方面,考虑到销售 网络的连贯 性,可以将生产业务转 移到 企业,其余业务留在原 企业于2001 年初选择天 津新技术产业园区设立 企业,并将生产业务转移到 关费用的分摊、总分支机构间的管理 费用、B 企业产品运费的增加 等问题, 我们可以简单地假设,A、B 两企业可 以通过各种合法手段将A 企业的利润 总额调整到近似于零的 水平,而将全 部利润转移到 企业。
2000年的经营状况 不变,2001 企业仍将创造120 万元的利润,这 样,2001 年两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数量为: 企业:利润为0,缴纳企业所 企业:利润总额=120 万元,缴 纳企业所得税 =120 15%=18万元 可见,经过以上筹划,A 企业实 现节税21.6 万元,占其原应纳税额的 54.5%。
当然,实际操作中由于各种 干扰成本的存在,实际节税效果会有 所降低,但这一税收筹划方法仍不失 为一种可行的选择。
(编者注:企业在运用此办法时还应 考虑到《征管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企业 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 产、经营的机构、场所与其关联企业之间 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 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不按 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支付 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的收入或者 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 下三种形式:第一,固定业户的临时性外出办 事机构。
这种形式的分支机构因为不 符合“独立核算”的要求,所以应与 总机构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增值税 方面则应向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 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 证明》,向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 关申报纳税。
未持有以上《外出经营 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应向销售地 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否则应由总 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
第二,总机构的常设分支机构, 不实行独立核算。
这种形式的分支机 构也应与总机构合并缴纳企业所得 税;增值税方面,现行税法规定,总机 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 分别向各自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纳税(经国家税务总局或其授权的税 务机关批准,也可由总机构汇总向总 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因此,一般情况下,常设分支机构应 在经营地办理税务登记,并在经营地 申报缴纳增值税。
第三,总机构的常设分支机构, 二、企业分支机构形式的 选择 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 的角度考虑,企业分支结构主要有以 11 税收筹划 福建税务20019 实行独立核算。
这种形式的分支机 构,应独立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 税,纳税地点均为分支机构所在地。
可见,从税收角度考虑,企业分 缴纳增值税,还是作为常设分支机构,在分支机构所在地缴纳;二是从 所得税角度考虑,是不独立核算,与 总机构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还是独 立核算,分别缴纳企业所得税。
以上税收处理的不同,我们可以对企 业分支机构的形式作出以下选择:(一)分支机构作为一般纳税人 税负较低,但分支机构的一般纳税人 资格不易取得,而总机构已经被认定 为一般纳税人时,分支机构应作为临 时性外出办事机构; (二)当分支机构或总机构中有 一方预计将发生亏损时,应合并缴纳 企业所得税,即分支机构不应独立核 算。
对此,我们可以举例说明如下: 假设总机构与分支机构均适用 33%的 企业所得税,预计三年内盈亏情况如 下(见表二): (单位:万元) 盈利和亏损的情况。
在通货膨胀严重的情况下,由于 银行贷款利率较高,货币的时间价值 更为重要,此种税收筹划方案的节税 意义就更为显著。
(三)当总机构适用税率较低时, 选择合并纳税;当分支机构适用税率 较低时,选择分别纳税。
公司为深圳一企业,已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适用 7.5% 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年盈利规模大约 200万元;N 企业是 的分支机构,适用33%的企业所 税率,年盈利规模大约为100 万元。
若合并纳税,二者共需缴纳企 所得税为:(200+100)7.5%=22.5 万元 若分别纳税,二者共需缴纳企业 所得税为:2007.5%+10033%=48 万元 可见,当总机构适用较低的企业 所得税税率时,合并纳税会减轻纳税 人的税收负担,而且经分析可知,分 支机构的盈利越多、二者税率差别越 大,进行以上税收筹划的实际效果就 越好。
反之,如果以上总公司 位于深圳,则应选择 分别纳税,即 独立核算。
(编者注:国税发[1995]198 强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规定: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必须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企业不得自 行确定汇总纳税,否则,税务机关有权依 法就地征收并予处罚。
企业在运用此法 时,还应考虑到这一点。
1.如果分支机构不独立核算,则二者应合并纳税。
此时三年纳税情况 第一年应纳企业所得税=(30- 10) 33%=6.6 万元 第二年应纳企 业所得税 =30 33%=9.9万元 第三年应纳企业 所得税 33%=16.5万元 2.如果企业在设立分支机构时 将其独立核算,则总机构与分支机构应分别缴纳企业所得税,三年纳税情 第一年:总机构应纳企业所得税=30 33%=9.9万元 分支机构有亏 损,应结转以后年 度弥补 总计支出税金 9.9 万元 二年:总机构应纳企业所得税=30 33%=9.9万元 分支机构无利 润,不缴纳企业所 总计支出税金9.9 万元 第三年:总机构应缴纳企业所得 33%=9.9万元 分支机构弥补第一年亏损后,应 纳企业所得税 =(20-10) 33%=3.3万元 总计支付税金 13.2 万元 比较 以上两种纳税方案可知,在 两种方案中,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三年 中纳税的总额是相等的,但第一种方 案在第一年比第二种方案少缴纳 3.3 万元,而到第三年则多缴 3.3 万元。
就是说,采用第一种方案,企业通过 不同机构之间的“借税”,获得 3.3万元资金两年的免费使用权, 或者说 是两年的货币时间价。
机构预计产生亏损,而分支机构预计 将产生盈利时,也可以运 用以上方法 实现税收筹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