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填写。
我国税法规定,纳税人在申请税务登记时,必须指定一个负责人,该负责人负责纳税人的纳税事务,并对税务登记材料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财务负责人通常负责企业的日常财务管理,包括财务数据记录、账务处理、资金管理、账目核对、财务报表编制等工作,其对企业财务状况的把握程度较高。
因此,财务负责人能够更准确地了解企业的实际财务情况,能够更好地参与税务登记及其他税务事务的办理并保证税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公司没有专门的财务负责人,可以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具备相应资格和经验的人员来填写和办理。
在实际情况中,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其他合适的负责人进行税务登记。
总之,税务登记的关键在于保证填写负责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为企业的合法纳税提供保障。
公司负责人变更了,税务登记证上的负责人怎么变更?如果变更内容需在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如实提供下列证件、资料,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1、工商登记变更表及工商营业执照;2、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3、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4、其他有关资料。
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其变更登记的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无关的,应当自税务登记内容实际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证件到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1、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2、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税务登记表等);3、其他有关资料。
税务登记财务负责人可以是法人吗法律主观:法人代表可以不去,会计去即可。法人代表需要准备相关资料,到纳税服务大厅办理 一般纳税人 资格登记就可以了。税务部门已不再单独发放 税务登记证 。新设立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 个体工商户 无需单独办理税务登记。《公司法》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 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 ,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办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 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和扣缴义务人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范围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