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一个建筑劳务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开一个建筑劳务公司需要具备下列条件:
(1)已经取得了建筑业劳务分包资质;
(2)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住所、组禅仔织机
构;
(5)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建筑劳务公司注册流程是什么
准备股东的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起好企业名称;
到工商局注册局申请企业名称贺历汪预先核准;
名称通过后,填写工商局要求提供的资料,包括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委托协议书、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公司住所证明、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若干张;
到工商局申请领取营烂拦业执照;
到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领取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到税务局申请领取税务登记证;
到银行开基本户;
需要建筑劳务承包资质的,到当地建设部门申请办理。
建筑劳务分包需要什么资质法律主观:建筑 劳务分包 需要资质。根据《 建筑法 》的规定,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 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在最新的施工劳务资质承包范围中,获得资质的企业可以承包各类的建筑劳务作业,不再受到限制。 《建筑法》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 承包合同 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法律客观:《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建筑劳务分包资质标准是怎样的建筑劳务分包资质标准要求。
1净资产200万元以上。
2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企业主要人员:1.企业注册资本金30万元以上;2.企业具有相关专业技术员或本专业高级工以上的技术负责人;3.企业中级、高级工不少于50%,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4.企业近3年工程质量合格;5.企业具有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
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法律依据《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
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