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只有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才能抵扣进项,在180天内通过通用税务采集软件或电子申报软件采集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信息,导出数据到U盘,打印清单,然后申报时报国税机关申报抵扣,海关票没有抵扣联所以需要另外复印一张做抵扣联。
软件可在国税总局网上下载。
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真实进口货物,从海关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下简称海关缴款书),可以按照规定抵扣增值税税款。
海关缴款书实行“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对稽核比对结果相符的,纳税人方可申报抵扣。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是一种增值税扣税凭证,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时取得或开具的记载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并据此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很多纳税人平时接触到最多的扣税凭证就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对于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还是比较陌生。
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真实进口货物,从海关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下简称海关缴款书),可以按照规定抵扣增值税税款。
海关缴款书实行“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对稽核比对结果相符的,纳税人方可申报抵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八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价×扣除率(四)自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的不动产,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如何抵扣?单抬头与双抬头有区别吗?导语: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如何抵扣?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在抵扣时,纳税人需要先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进行勾选,然后才可以进行抵扣。 实际勾选抵扣时,单抬头海关缴款书和双抬头海关缴款书在处理程序上有所差异:
单抬头海关缴款书 纳税人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是单抬头时,不需要采集信息直接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进行勾选抵扣即可。 之所以不需要采集信息,这是因为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为单抬头时,税务机关会按照海关缴款书上注明的纳税人的信息,把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面的涉税信息,直接推送给纳税人。
双抬头海关缴款书 纳税人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采集完成,并通过审核之后,才可以进行勾选认证。 由于“双抬头海关缴款书”上面既有纳税人自己的名字,也有进出口业务的代理企业。而且他们都可以抵扣海关缴款书。但是,税务机关不知道哪个单位会进行抵扣,所以双抬头海关缴款书进行抵扣时,需要先把海关缴款书的信息采集进入系统以后,才能进行勾选抵扣。
什么是单抬头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对于企业来说,如果自己自营进口业务,那么在实际报关时,由于是纳税人自己直接采购付款,所以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面只有纳税人自己的名字。 由于只有一个名字,所以这样的海关缴款书就被称为“单抬头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这个时候,报关单上面的“境内收货人”、“消费使用单位”都是纳税人自己公司的名字。
什么是双抬头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双抬头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是相对于,“单抬头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来说的。当企业自己不经营进出口业务,而是委托代理公司进行办理进出口业务时,获得的海关缴款书就是“双抬头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也就是说在海关缴款书上面,除了纳税人自己,还会显示代理人的名称。这个时候,报关单上面的“境内收货人”就是进口业务代理企业,而“消费使用单位”就是委托企业自己。 当然,不管是“单抬头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还是“双抬头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在实际使用时并没有本质的区别。只不过由于纳税人进出口业务的业务模式不同,才有出现这样的差异!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和“出口退税”时,处理的方式一样吗? 我们知道,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不仅可以用于抵扣,也可以直接进行退税。当然,“抵扣”和“出口退税”虽然都需要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进行处理,但是,它们的处理方式并不相同。 1、“抵扣”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用于“抵扣”时,直接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找到 “抵扣勾选”菜单下面的“发票抵扣勾选”模块,然后在发票类别中选择“海关缴款书”,最后勾选状态选择“未勾选”,并点击查询,这样我们勾选符合查询条件的缴款书即可。
“出口退税”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用于“出口退税”时,也是需要通过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当然,基本的处理方式和“抵扣”也是一样的。只不过,需要直接进行退税勾选。
具体来说,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后,直接找到并点击进入“退税勾选”模块中的“发票退税勾选”模块, 然后在发票类别中选择“海关缴款书”,勾选状态选择为“未勾选”,点击查询。这样就可以选择用于“出口退税”的海关缴款书了。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流程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是增值税抵扣凭证之一,实行“先比对后抵扣”的管理办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口货物取得海关缴款书,需要申报税务机关稽核比对相符后,缴款书上的增值税额才可以抵扣。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如何抵扣?具体流程如下:一、先下载“通用税务数据采集软件”使用现行“通用税务数据采集软件”采集我们要抵扣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二、数据采集1.打开下载的软件系统,点击“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新增报表”;2.输入所属区间。
点击“新增”,录入需采集的海关缴款书信息。
包括专用缴款书号码、进口口岸代码、进口口岸名称、填发日期、税款金额这五项,一定要准确无误,信息一致,否则会稽核不通过。
录入完毕并检查无误后,将数据导出。
上传数据导出数据之后,登陆当地市电子税务局,进入“我要查询--稽核结果查询—海关完税专用缴款书”窗口,把数据上传至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稽核比对,每月可报送多次。
注意在上传时选择后缀为JK的文件。
上传完毕后还要在“海关专用缴款书数据上传状态查询”模块查看数据是否上传成功。
如果显示信息“接收成功”就说明上传完成,然后等待稽核结果就可以了。
税务机关会按照每个月为一个稽核期,对海关缴款书数据进行稽核比对。
下载确认税务机关会于每月纳税申报期内提供上月《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稽核结果通知书》。
我们可以查询稽核比对结果信息,每月只能确认一次,一旦确认,不可更改。
确认《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稽核结果通知书》后,就可以进行“海关专用缴款书稽核结果通知书打印”或“海关专用缴款书稽核结果通知书明细查询”六、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已申请稽核但尚未取得稽核相符结果的,需要填列《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附表二“待抵扣进项税额”中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栏,将海关缴款书上的进项税额填入即可。
另一种情况是稽核结果通知书中稽核结果为相符的,将海关缴款书份数、税额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二第5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