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首先要新老法人代表同去公证处办理股权转移手续,然后持新法人代表的证件到工商局办理注册手续即可。
变更法人的具体流程如下,1、带齐资料到公司注册地所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执照变更,受理后5-1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法人代表的执照。
带齐资料到质量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受理后2-3个工作日后领取。
到税务部门变更登记证,这里涉及到一个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的问题,需要向地税部门申报和缴纳所得到股权的股东的个人所得税,还有必须出具新股东和法人的新验资报告。
最后变更公司基本户,变更公司法人的预留在银行的印鉴和公司资料。
需要的资料如下,1、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新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的税务登记变更表、经办人身份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税务登记法人变更流程法律主观: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 变更税务登记 。办理流程: 1.办理期限 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2.申报材料 纳税人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工商登记变更表及工商营业执照; (二)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三)税务机关发放的原 税务登记证 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 (四)其他有关资料。 3.填写税务登记变更表 纳税人提交的有关变更登记的证件、资料齐全的,应如实填写税务登记变更表,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当日办理;不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通知其补正。 4.税务机关办理 税务机关应当于受理当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纳税人税务登记表和税务登记证中的内容都发生变更的,税务机关按变更后的内容重新发放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税务登记表的内容发生变更而税务登记证中的内容未发生变更的,税务机关不重新发放税务登记证件。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公司法人变更税务变更流程公司法人变更税务变更流程(一)在工商局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填写并补充完整; (二)需要变更营业执照,然后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承诺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带着这些材料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如果存在股权转让协议,需要填写股权转让协议,法人是外地户口那么要办理暂住证; (三)带着填写完成的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 (四)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变更; (五)到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银行信息的变更。
个人独资企业怎么变更法人独资企业就是一个人投资经营的企业,投资者本人需要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投资者本人就是企业的负责人。独资企业由投资者个人承担生产经营的风险,享有生产经营的收益。独资企业的设立程序比较简单,管理也比较灵活,没有固定性的限制,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想法进行经营和管理,但是个人独资企业由于是个人经营,所以规模往往比较小。 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转化成法人,需要办理变更登记。 (一)个人独资企业,申请变更法人登记,需要向登记机关提交变更登记申请书,还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提交的文件,变更登记申请书需要有投资人进行签名。 (二)如果独资企业从事的业务比较特殊的,需要经过有关部门审批,还需要提交审批的文件。 (三)如果变更登记时,委托代理人进行办理的,还需要提交委托书,还有代理员的身份证明等等。 (四)在收到这些文件之后,登记机关会在15天以内进行审查,如果符合要求的话会核准其登记,换发营业执照,如果不符合要求的话,不予核准,会发给申请人企业登记驳回通知书。三、公司法人变更后公司债务的承担问题《民法典》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根据民法典规定,公司变更后,原公司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担。公司的法人也就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法人在经济或动中所做出的行为代表了公司。公司所产生的债券债务并不一定跟随法人的变动而变动,公司以自己的名义承担对外的债权债务。也就是说,公司法人的变更不影响公司偿还债务和享有债权。法人代表,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法人,所以不管变不变,都是公司即法人承担责任,而不是法人代表承担。但如果公司法人在对外经济活动中,存在恶意或者过失,那么,在产生债务的时候,公司在承担对外债务的同时也可以要求原法人承担责任。即公司在承担完债务后,可以向原法人追偿。 企业法人的变更,是指法人成立后,其组织、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重要事项发生的变化,这些事项的变更,可依法人意思自主决定,法人只要作相应的变更登记,即可发生变更效力。惟企业法人的分立或合并,因涉及法人与相对交易人的债权债务关系,为了维护交易秩序和相对人的信赖利益,法律对分立或合并后法人的债权债务移转,做了强制性规定。民法通则第44条第1款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者有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民法典等法律也有相应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