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尽管国家层面屡屡强调简化程序,比如《公司法》第188条规定,公司注销只需向登记机关提供一份清算报告,就可以公告公司终止。2017年3月,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行。然而,现实却并不乐观。
注销企业难,为什么还建议企业如果不经营,一定要去注销?
因为长时间不经营又不注销,从工商局的角度,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吊销营业执照,股东需承担相应未依法清算的责任。从税务局的角度,即使没有继续经营,但是申报纳税的义务仍然存在,逾期未申报,除了会被罚款,对法人、股东日后再次申办企业也会造成障碍。
为了让广大创业者了解注销、税务注销,小编为创业者整理了一个详细的攻略,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税务注销流程
(一)单位及查账征收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纳税人)发生以下情形,应当向税务机关申请税务注销。具体包括:
因解散、破产、撤销等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
按规定不需要在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但经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的。
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
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驻在期届满、提前终止业务活动的。
境外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项目完工、离开中国的。
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经国家税务总局确认终止居民身份的。
(二)
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成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注销,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
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
报送资料
办理时限
(一)
税务机关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办结。若在核查检查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形的,办理时限中止,待相关事项办理完毕后方可继续办理注销事宜,办理时限继续计算:
发生涉嫌偷逃骗抗税或虚开发票等重大事项的;
需要进行特别纳税调整的;
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注销办理时限中止情形。
(二)
对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税务机关提供即时办结服务,采取“承诺制”容缺办理,即:纳税人在办理税务注销时,若资料不齐,可在其作出承诺后,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和b级的纳税人;
控股母公司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的m级纳税人;
省级人民政府引进人才或经省级以上行业协会等机构认定的行业领军人才等创办的企业;
未达到增值税纳税起征点的纳税人。
办理结果
纳税人领取《清税证明》或《税务事项通知书》。
纳税人注意事项
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纳税人申请税务注销前,应当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
(1)纳税人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是指企业在不再持续经营,发生结束自身业务、处置资产、偿还债务以及向所有者分配剩余财产等经济行为时,对清算所得、清算所得税、股息分配等事项的处理;
——按《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规定需要进行清算的企业或者企业重组中需要按清算处理的企业应当进行清算的所得税处理;
——企业由法人转变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非法人组织,或将登记注册地转移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应视同企业进行清算、分配,股东重新投资成立新企业;
(2)纳税人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应在申请办理注销前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3)出口企业应在结清出口退(免)税款后,申请办理注销。
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应当在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之前申报办理税务注销;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税务注销。
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经国家税务总局确认终止居民身份的,应当自收到主管税务机关书面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在项目完工、离开中国前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
已在税务机关进行社会保险费信息登记的,还应办理注销保险费缴费信息登记。
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按照相关规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变更登记处理,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办理注销的,与纳税人相关联的资格类信息,可不做自动失效或取消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各种税务行政许可、税收优惠资格、税务认定资格等)。
本事项适用容缺办理。即符合容缺办理条件的纳税人,在办理税务注销时,若资料不齐,可在其作出承诺后,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纳税人应按承诺的时限补齐资料并办结相关事项。若未履行承诺的,税务机关将对其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纳入纳税信用d级管理。
具体容缺条件是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
——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和b级的纳税人;
——控股母公司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的m级纳税人;
——省级人民政府引进人才或经省级以上行业协会等机构认定的行业领军人才等创办的企业;
——未达到增值税纳税起征点的纳税人。
符合市场监管部门简易注销的纳税人,若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或者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可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税务简易注销公司的步骤和流程是怎样的法律分析:公司注销的程序是: 一、清算:公司到登记机关办理公司注销程序之前一定要依法进行公司清算,包括终止生产经营销售活动、了结公司事务、了结民事诉讼、清理债权和债务和分配剩余财产等。
注销登记申请:公司清算完成后便可进入公司注销申请程序,清算后、注销前公司需要出具和准备如下报告: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或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申请书》; 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 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5、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
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简易注销公司需要什么资料和流程企业申请按照简易程序办理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由法定代表人、个人独资企业由投资人、合伙企业由合伙事务执行人签署);
企业未开业或者无债权债务等情况的信用承诺;
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委托他人办理注销登记的应提交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外商投资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的还需提交向商务部门缴销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证明文件;
已领取“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需提交税务登记注销证明或清税证明;过渡期内未换发“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按原规定办理。
市级登记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简易注销公司流程:
首先是企业信息填报,简易注销公告填报,填写并上传《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等待简易注销公示期满,工商局窗口办理工商注销。
到工商局窗口填写《公司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书》。
工商局回收营业执照正副本,返还一张《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公司注销——国税:国税窗口填表,提交自备资料:《股东决议解散书》《终止生产、经营证明》、国税局查账本和银行对账单、打印清税证明。
公司注销——地税:地税窗口递交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地税局查账本、打印《税务事项通知书》。
注销公司网上流程:
打开【穗好办】APP,在首页页面上点击【办事】
在市场监管选项下点击【企业注销】
在企业注销页面后输入企业信息,最后点击【进入办理流程】即可。
公司申请简易注销应履行的义务:
申请人应确保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不得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在企业注销公告期间,有利害关系人向企业提出异议的,企业应当将相关情况如实告知商事登记机关,未及时告知的,其法律责任由企业的股东、合伙人、投资人依法承担。
交易注销不当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对提交虚假材料、信息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事实骗取注销登记的,股东、合伙人、投资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承诺应承担的责任。对提交虚假材料、信息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事实骗取注销登记的,或者确有证据表明企业注销前开展经营活动且存在债权债务未清理或未清理完毕的,登记机关将依法负有个人责任的股东、法定代表人、投资人、合伙人、委托代理人等纳入相应黑名单管理。
公司简易注销需具备的条件:
未开业企业或无债权债务的企业,可按照法规自愿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公司股东或企业投资人中有法人单位的;
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明确规定企业注销前应当报经批准(不含外商投资企业)和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企业;
企业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或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尚未移出的;
企业登记管理信息系统提示企业存在股权质押、股权冻结、股权纠纷、动产抵押、被相关部门处罚未履行法定义务或者登记机关收到其他不宜办理注销登记的相关协助执行通知、警示、投诉、举报、信访等信息的;
企业已经在登记机关办理清算组备案,或者备案分支机构未注销完毕的;
司法机关等有关部门限制办理注销或者依法由司法机关等相关部门组织清算的企业;
企业进入诉讼、复议或者仲裁程序等情形的;
登记机关认为不适用简易注销登记程序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