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6〕25号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应按照本通知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十一、本通知所称广告服务,是指《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中“广告服务”范围内的服务。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36号(3)广告服务,是指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幻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
广告业文化事业建设费怎么申报
来源:转载互联网
时间:2023-07-12 04:2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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