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料企业是免征增值税的,但是,必须办理税务登记,然后,经过畜牧部门和税务部门的审批,符合条件的,才能够免税。企业所得税等所得税是不免征的。饲料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审批程序:饲料生产企业申请免征增值税的饲料除单一大宗饲料、混合饲料以外,配合饲料、复合预混料和浓缩饲料均应由省一级税务机关确定的饲料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新办饲料生产企业或原饲料生产企业新开发的饲料产品申请免征增值税应出具检测证明。认定免税企业后,申报收入可以直接申报免税收入,不用缴增值税,相应也免征对应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饲料加工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根据《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粤国税函〔2001〕746号)的规定,经营销售饲料产品的流通企业,凡经营销售的饲料产品属于免征增值税范围的,同样享受免税优惠政策。
但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免税申请,经地级市国税局审核批准后,由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征增值税手续。
企业所得税的话 符合小微企业 按2。
5%或者10%缴纳。
符合免税条件的饲料生产企业申请免征增值税时应提供什么证明资料?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5号)饲料产品合格证明不再提交。
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饲料产品应当符合行业主管部门明确的产品质量标准。
主管税务机关应加强后续管理,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产品质量进行检测,一经发现不符合免税条件的,应及时纠正并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