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的应纳增值税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的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适用税率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
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方法
一般计税方法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不含增值税销售额×适用税率
=含增值税销售额÷(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
简易计税方法
当期应纳税额=不含增值税销售额×征收率
=含增值税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
进口货物增值税(不区分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
(1)进口非应税消费品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税率
(2)进口应税消费品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消费税税额)×税率
扣缴计税方法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扣缴义务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税额:
应扣缴税额=购买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所谓“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具体为:
(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3)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4)预收款
①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②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5)视同销售
①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最早发生的下列时间之一:
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当天;
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当天;
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②发生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委托他人代销货物、销售代销货物除外),为货物移送当天。
③发生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情形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6)纳税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的,为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纳税人进口货物,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怎么算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有13%、9%、6%和0,采取一般计税的计税方法,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符合条件也可以适用简易计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
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一般增值税怎么算一般纳税人增值税计算公式为:1、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增值税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其中,销项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适用税率);2、采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增值税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其中,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
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其中一般纳税人提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服务的,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方法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