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个人所得税:实行所得分类计算,综合计征。
纳税人分为居民与非居民。
居民指在韩国拥有户籍,或拥有居所达一年以上的个人,居民需就其世界范围的所得纳税;居民以外的个人为非居民,非居民仅就其来自韩国境内的所得纳税。
居民应税所得项目包括:利息所得、红利所得、不动产所得、经营所得、工薪所得、其他个人所得。
非居民应纳税所得包括:利息所得、红利所得、不动产所得、租赁所得、经营所得、劳务所得、提供劳务而取得的工资所得、在韩国领取的养老金与退休津贴所得、出售韩国境内的土地和建筑物或其他资产所得、销售木材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及其他来源于韩国所得。
个人所得税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实行个人自行申报、按年计征的方法。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0万韩元的部分,税率8%。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0万韩元至4000万韩元,税率17%。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4000万韩元至8000万韩元,税率26%。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8000万韩元,税率35%。
扩展资料:
韩国税制是大韩民国税收法规和稽征管理制度的总称。韩国税制以直接税为主,间接税为辅,实行中央与地方分税管理。韩国主要税种为个人所得税,公司法,赠与税,购置税,公共设施税。
个人所得税:实行所得分类计算,综合计征。
公司税:对包括资本利得在内的一切法人所得征收。纳税人分为国内公司与外国公司。
赠与税:凡居住在韩国获得赠与财产或不居住在韩国但获得座落在韩国的财产者,均为纳税人。税基为财产价值减去法定扣除金额以后的余额。采用累进税率。
购置税:凡购置固定资产、车辆、重型设备、森林及船只的法人和个人为纳税人。税率因课税对象不同而异。如公司购置的非经营场地,税率为15%;在大城市以经营为目的购置的应税物品,税率为10%。
公共设施税:以消防设施、煤气处理系统等的受益人为纳税人,采用差别比例税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韩国税制
赠与税是怎么个交法,交多少?赠与税目前在国内还没开征。
国内的赠与是受赠者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赠与财产价值的20%。
财产赠与涉及的税种:
公证费:房屋赠与的公证费收取和继承权公证一样,收取标准为受益总额的2%,但不低于200元。
个人所得税税费:赠与财产价值的20%。
房产赠与涉及契税,一般为1.5%
世界各国赠与税立法实践的6种模式
开征遗产税的同时开征赠与税。这种模式为多数国家采用。比如美国、日本、韩国等。
遗产税和赠与税同时课征,但对被继承人生前赠与的财产除按年或按次课征赠与税外,还需在被继承人死亡时,对其生前赠与的财产总额与遗产合并一起征收遗产税,原来已缴纳的赠与税给予扣减。意大利、新西兰等少数国家采用此种模式。
仅开征遗产税,但对被继承人死亡前若干年内赠与的财产追征遗产税。如:英国对被继承人死亡前7年内赠与的财产课征遗产税;新加坡对被继承人死亡前5年内赠与他人的财产课征遗产税。
只开征遗产税,对生前赠与不征税。如伊朗,只对因继承或受遗赠而获得的所有财产征收遗产税。
只征收赠与税,不征收遗产税。如:加纳,只对平常赠与征收赠与税,对遗嘱中遗留财产和无遗嘱的财产继承均不课税。
对遗产和平时赠与都不征税。根据库珀·赖布兰特国际会计公司收集的97个国家(地区)1988年的税收资料,世界上还有32个国家和地区未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中国为其中之一。
韩国遗产税是百分之多少遗产税是百分之二十。遗产税是以被继承人或财产所有人死亡时所遗留的财产为课征对象,向遗产的继承人一次性征收的一种动态财产税。立足于我国国情,借鉴国外先进的遗产税、赠与税税制的成功经验,我国遗产税和赠与税的立法设计如下:1、遗产税及赠与税的纳税义务人,我国遗产税及赠与税宜采取总遗赠税制。遗产税的理论(名义)纳税义务人为遗留遗产的财产所有人,即死亡人。在界定纳税义务人应纳税财产的范围时,应采取属人主义与属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来确定,具体可参照个人所得税的判定纳税义务人是居民还是非居民的标准。对于居民纳税人应就其境内外的全部遗产征收遗产税,对于非居民纳税人应就其在中国境内的遗产征收遗产税。遗产税的具体纳税义务人可按下列顺序确定:(1)有遗嘱执行人的,为遗嘱执行人;(2)无遗嘱执行人的,为继承人及受遗赠人;(3)无上述两类人的,为依法选定的遗产管理人。赠与税的纳税义务人为赠与人。
遗产税及赠与税的征税对象,遗产税应以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征税对象。具体包括一切有价值的动产、不动产和无形财产。赠与税的征税对象是赠与人在纳税年度内赠与他人的财产。遗产税和赠与税的税率均宜采用超额累进税率,级次不宜过多,以5级左右为宜,税率应略高于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其中,赠与税的税率又应略高于遗产税的税率,以防止财产所有者利用税率低的便利在生前有计划地将财产多次分散赠与,从而少缴或不缴遗产税。【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