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概述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是指纳税人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税务机关在纳税人正式申报纳税前,依据现行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规定,利用税务登记信息、纳税申报信息、财务会计信息、备案资料信息、第三方涉税信息等内在规律和联系,依托现代技术手段,就税款计算的逻辑性、申报数据的合理性、税收与财务指标关联性等,提供的风险提示服务。
服务对象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对象为采用查帐征收方式且通过互联网(电子税务局)进行纳税申报的居民企业纳税人。
服务目的帮助纳税人提高税收遵从度,规避纳税风险。
前置条件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是在纳税人正式申报纳税前进行的,需要纳税人提前一天将本企业的财务报表、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等信息,通过互联网报送至税务机关。
纳税人之前已经完成以上信息报送的,无需重复报送。
收到“此纳税人为风险纳税人”提示怎么处理今天收到问题,“在进行清卡时,提示[增值税专用发票]此纳税人为风险纳税人][增值税普通发票]此纳税人为风险纳税人]怎么处理?”
同时还提供一张税控盘信息离线开票时间为零。
根据两张图不能判断出问题所在,关于“抄报时提示纳税人为风险纳税人”浙江省税务局12366和四川省税务局12366曾做过一个回复
浙江税局的问答: 你好,我昨天在报税的时候,系统提示:此纳税人为风险纳税人。我是个人独资企业,2020年1月10日成立。所报税种是个税。昨天是第一次进行报税。请问,这种情况能否网上处理,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答复: 您好,您在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纳税人为风险纳税人建议联系主管税务分局处理。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拨打0571-12366。 四川税局的问答: 因企业法人变更,抄报时提示纳税人为风险纳税人,需要提供哪些资料去办理,公司名称:XXXX有限公司 答复: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8号)规定:“四、经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大数据分析发现存在涉税风险的纳税人,不得离线开具发票,其开票人员在使用开票软件时,应当按照税务机关指定的方式进行人员身份信息实名验证。”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我们来看一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8号)的第四条规定: 四、经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大数据分析发现存在涉税风险的纳税人,不得离线开具发票,其开票人员在使用开票软件时,应当按照税务机关指定的方式进行人员身份信息实名验证。 这一条款有两层含义:(1)税务总局、省税务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纳税人存在涉税风险,将对纳税人的开票系统进行设限,下让纳税人进行离线开具发票。(2)对存在涉税风险的纳税人在开具发票时开票员应当通过税务机关指定的方式进行实名认证。 目前税务机关对发票的开票员还没有严格的监控,但在《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就新增了关于开票员要实名开票的规定。
企业收到“为风险纳税人”的提示,需要做以下事情: 1、与税务机关取得联系,查明原因 企业应办税人员应及时与企业注册地的税收管理员(也称专管员)或税务所(有些地区取消了专管员)取得联系,查清楚被“金税三期”的风控系统列为了“风险纳税人”原因。 2、准备应对资料 企业办税员根据税务机关的给出的提示,查找原因所在,根据税务机关的要求准备相关证明资料 3、接受税务机关的处理 企业办税员根据税务机关要求递交材料,并接受税务机关的处理。 4、移除“风险纳税人” 税务机关在处理完成后,在金税三期系统中取消“风险纳税人”标志。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风险提示是什么意思上游企业要求接收方提供每一张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发票)的风险反馈。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风险提示在相关税务提示中显示,是上游企业要求接收方提供每一张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发票)的风险反馈的意思,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