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筹划方法有以下几种:
充分利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转为高新技术企业;
利用存货计价方法开展税务筹划;
企业利用收入确认的时间然后再进行税务筹划;
利用基本的扣除标准来合理进行税务筹划;
找到避税天堂设立企业;
转化成微小型企业;
利用折旧的方法来进行税收筹划;
利用企业的组织形式专来合理展开税务筹划;
进入到特殊的行业;
降低企业的基本成本。
增值税是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过程中取得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增值税的特点:
以增值额为课税对象。从征税对象看,无论各国的法定增值额有多大差别,增值税都是以增值额而不是以销售全额为课税对象。以增值额为课税对象是增值税最基本的特点;
实行普遍征税。无论是从横向看还是从纵向看,都有着广阔的税基。从生产经营的横向关系看,无论工业、商业或者劳务服务活动,只要有增值收入就要纳税;从生产经营的纵向关系看,每一货物无论经过多少生产经营环节,都要按各道环节上发生的增值额逐次征税;
实行多环节征税。从纳税环节看,增值税实行多环节征税,即在生产、批发、零售、劳务提供和进口等各个经营环节分别课税,而不是只在某一环节征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
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税收筹划:企业可以通过哪些方式方法来节税企业税务筹划主要是为了降低企业税负压力,企业提前做好税务筹划,能优化企业税务成本结构,将企业的涉税行为规范化,通过税务筹划合理合法的享受地方性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的税务筹划方式主要可以通过以下四种方式来进行税务筹划。
利用不同公司的主体所缴纳的税种和税率的不
来对企业进行税务筹划。就比如有限公司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而个人独资企业(小规模纳税人)、个体工商户等不需要面对高额的企业所得税
申请高新技术企业
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减按15%征收,不再是25%的税率
企业尽量取得合理票据,降低企业税收成本(成本票、进项票)
企业所得税是利润部分乘上对应的税率,一般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合理划分企业利润,提高员工福利,合理的增加企业成本
可以企业的销售部门、服务部门、研发部门独立出去
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利用国家的一些普惠性政策,像一些微小型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小规模纳税人季度45万销售额以内免征增值税。年所得不超过50万的小微型企业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
还可以利用一些地方性的税收优惠政策
那么地方性的税收优惠政策能帮企业解决哪些税收方案的问题?
有限公司扶持政策能合理合法的降低企业的税负压力,解决企业进项不足等问题,企业进项不足,导致企业增值税税负压力大。通过有限公司扶持政策能增加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增加企业的利润,扩大企业再生产经营。
主要对企业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进行财政奖励扶持,扶持比例为70%-90%
增值税:扶持企业地方留存的70%-90%,增值税地方留存50%
企业所得税:扶持企业地方留存的70%-90%,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40%
企业当月纳税,财政奖励次月到账
企业通过入驻有税收优惠政策的园区,就能享受地方性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分公司、子公司和新公司的形式入驻园区,在园区纳税就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企业也可以不用实体入驻,不改变现有的经营模式和地址。
个人独资企业也可以核定征收,核定行业利润率10%,再按照五级累进制计算行业利润率,核定后个税0.5%-2.1%,综合税负0.5%-3.16%。
增值税:1%
附加税:0.06%
个人所得税:0.5%-2.1%
个人独资企业能解决企业成本票问题,特别税针对利润虚高的企业,能优化企业税务成本机构,优化企业所得税,让企业涉税行为更加规范,合理合法的享受地方性税收优惠政策
增值税税收筹划有哪些方法呢:(一)筹资过程中的税收筹划不同的筹资方案其税负轻重存在差异,这便为纳税人进行筹资决策中的税收筹划提供了操作空间。
债务比例的确定利用债务筹资,纳税人不仅可以获得利益收益额,即(息税前投资收益率-负债成本率)×负债总额×(1-所得税率);而且负债利息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与不能作为费用支出只能以税后利润中分配的股利支付相比,负债筹资可以少缴所得税,获得节税收益。
因而在息税前投资收益率大于负债成本率的情况下,提高负债比例,便可获得更多的上述两种收益,提高权益资本的收益水平。
但也不是负债越多越好,因为随着负债比例的提高,企业的财务风险也会增大,甚至发生债务危机。
债务筹资的税收筹划就是要尽可能找出最适合的负债比例。
融资租赁的利用通过融资租赁,纳税人不仅可以迅速获得所需的资产,保存举债能力,更主要的是租入的固定资产可以计提折旧,折旧作为成本费用,减少了所得税的征税基数,少纳所得税,而且支付的租金利息还可在所得税前扣除,进一步减少了纳税基数。
因此,融资租赁的节税收益是非常明显的。
筹资利息的处理根据税法规定,企业筹资的利息支出,凡在筹建期发生的,计入开办费,自企业投产营业起,按照不短于五年的期限分期摊销;在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计入财务费用,其中与购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是有关的,在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以前,计入购建资产的价。
而计入财务费用便可一次性全额抵减当期收益,计入开办、或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价值,则要分期摊销,逐步冲减以后各期收益。
其区别在于计入财务费用可以尽快扣除筹资利息,减少风险,获得资金的时间价值,相对节税。
因此,应尽可能加大筹资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的份额,获得相对节税收益。
为此应尽可能缩短筹建期和资产的购建周期。
债券溢价、折价摊销方法的选择债券溢价、折价的摊销实质上是对利息费用的调整,因而是所得税额的影响因素。
折价摊销的方法又有实际利率法和直线法两种。
不同的摊销方法不会影响利息费用总额,但如果使用实际利率法,前几年的溢价摊销额少于直线法的摊销额,前几年的利息费用大于直线法的利息费用,企业前期纳税较少,后期纳税较多,可以获得相对节税收益;如果使用直线法,前几年的折价摊销额大于实际利率法的摊销额,前几年的利息费用也大于实际利率法的利息费用,企业同样前期纳税较少,后期纳税较多,可以获得相对节税收益。
因而纳税人应使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债券溢价,应使用直线法摊销债券折价。
(二)投资过程的税收筹划可供选择的投资方式、投资组织形式、投资地点、投资行业或方向具有多样性,而不同的投资方式、组织形式、投资地点、投资行业或方向的税收待遇也各有差异。
作为投资收益的抵减项目,应纳税额的多少直接关系到纳税人的投资收益率。
因此,纳税人进行投资决策时必须重视税收筹划的作用。
投资方式的选择按方式的不同,投资可分为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
直接投资是指通过购买经营资本物兴办企业,掌握被投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从而获取经营利润。
间接投资是指对股票、债券等金融资产的投资。
一般来说,进行直接投资应考虑的税制因素要比间接投资多。
因为直接投资者要面对企业缴纳的所有税种,如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行为税等。
而间接投资一般仅涉及对股息和利息征收的所得税。
因而在直接投资中税收筹划有更大的空间,几乎是全方位的。
除需对正常的生产经营问题进行税收筹划外,直接投资还面临着收购现有亏损企业或是兴建新企业的税收筹划问题。
收购现有亏损企业可能增加企业负担,但可以省去大笔筹建费用,又可与被收购企业合并纳税,抵补被收购企业的亏损,少缴所得税,降低整体税负。
新建企业可以不背包袱,但筹建费用很大,又得不到税收优惠。
因而需要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做出选择。
间接投资按具体投资对象的不同,可分为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及其他金融资产投资。
上述每一种形式又有不同的种类,每一种形式每一种类的投资收益又面临不同税收待遇。
例如股票投资取得的股息和红利必须计缴所得税,而国库券投资利息则可以免税。
因此,间接投资必须综合投资风险和收益风险进行税收筹划。
组织形式的选择投资创办企业有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多种组织形式可供选择。
如果人手较少,规模不大,应选择独资企业。
因为,对这类组织形式的企业,核算要求不高,税款一般定期定额征收,实际税负较低。
如果规模不很大,但投资人数较多,则宜选择合伙方式。
因为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一样只按个体工商户工薪所得征个人所得税,不征企业所得税,不存在所得税的重复征税问题,与公司制企业相比税负较轻,又因为合伙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为先分后税,如果投资人多,势必降低适用税率,获得节税效益。
如果规模较大,则应选择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一是对企业外在形象和信用有益;二是公司制企业有五年补亏、股东借款利息扣税、再投资抵免、保留盈余等各种优惠可享受。
在这两类公司制组织方式中,则应力求股份有限公司形式。
因为,不论外在形象,还是税收优惠,股份有限公司都无疑优于有限责任公司。
就公司制企业内部组织而言,又有设立子公司和分公司的选择,子公司为独立法人,可享受免税期等许多优惠;而分公司不是法人,不能享受税收优惠,但其经营过程中的亏损可以并入总公司损益,因此可少缴部分所得税。
企业初创,发生亏损的可能性较大,如果采用分公司的形式,就可将亏损转嫁到总公司,减轻总公司的所得税负。
而当企业能稳定获利时,设立子公司则可享受许多税收优惠。
投资地点的选择投资地点的选择,除了考虑基础设施、原料供应、金融环境、技术和劳动力供应等一般因素外,不同地点的税制差别也应作为考虑的重点。
无论是国内投资还是跨国公司,均应充分利用不同地区间的税制差别或区域性税收倾斜政策。
选择整体税负较低的地点投资以获得最大的节税利益。
在我国,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企业所得税一般为15%,而国内一般地区则为33%,差幅高达50%,绝对差为18个百分点。
从世界范围看,有的国家或地区不征企业所得税,有的税率高达50%以上,差距更大。
可见,投资地点的选择对投资净收益的影响是非常大的。
投资行业的选择同投资地点的选择一样,行业性税收优惠及不同行业的税制差别也不容忽视。
例如:在我国所有行业中,所得税负最轻的,如对港口码头建设的投资税率为15%,而且从获利年度起五年免税,五年减半征收;税负较轻的,如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投资税率为15%,从获利年度起所得税两年免征,三年减半征收;而没有税收优惠的其他行业所得税率为33%,且没有免征和减征期,可见差别之大,而且我国今后的税收优惠必将走上逐步取消地区优惠,大大强化行业优惠之路。
因此,纳税人应精心筹划投资行业。
(三)经营过程中的税收筹划经营过程中涉及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
因此在经营过程中应主要对涉及上述多税种的事项进行筹划以获得税收利益。
增值税纳税人身份的选择只有符合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条件,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企业经营无大的影响时,这种筹划才是有意义的。
其具体方法是:设X为各期不含税进货额,Y为相应各期不含税销售额,如果一般纳税人的进销项税率均为17%,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为6%,则当YX17%——XX17%>Yx6%,即当X/Y64.71%时,一般纳税人的税负轻于小规模纳税人,此时,应选择一般纳税人身份。
混合销售的税种选择当纳税人增值税应税货物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基本相等,能较容易使销售额或营业额超过对方时,这种筹划才是有意义的。
具体方法是:设X为各期不含税进货额,Y为相应各期不含税销售额,如果一般纳税人的进销项税率均为17%,营业税税率为3%,则当YX17%-XX17%>Y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