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生活中,有很多的公司都是需要进行税务登记的,那么我们如果想要查询税务登记是否注销了,这个时候应该怎样进行查询,相关的规定是怎样的?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我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税务登记 税务登记是税务机关依据税法规定,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登记管理的一项法定制度,也是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法定手续。二、怎么查税务登记证注销没有 税务登记证,是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所颁发的登记凭证。除按照规定不需要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的外,纳税人办理开立银行账户、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等事项时,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应将税务登记证件正本在其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办公场所公开悬挂,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方法:可凭税务登记证号码或者法人身份证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查询。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通常情况下,如果我们不进行税务登记的,这个时候就需要将税务登记证进行注销,如果没有注销的话,很可能会被税务登记部门的人员进行注销,这个时候会被列入黑名单。
税务登记证怎么查询法律分析:一、税务登记:
税务登记是税务机关依据税法规定,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登记管理的一项法定制度,也是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法定手续。
查询公司是否进行了税务登记:
查询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信息,或者想查询企业更多信息的,可在以下几个网址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选择“企业登记机关所在地”,查询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输入名称或注册号进行查询。
税务登记是税务机关依据税法规定,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登记管理的一项法定制度,也是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法定手续。税务登记是整个税收征收管理的起点。税务登记种类包括: 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停业、复业登记,注销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登记,纳税人税种登记,扣缴税款登记等。
开业税务登记
包括企业在外地设立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的活动。
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含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设立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纳税人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3)银行账户证明;
(4)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合法证件;
(6)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需要提供资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税务登记证注销后如何知道注销结果怎么查询税务登记证注销后可凭税务登记证号码或者法人身份证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查询。
税务登记证注销流程如下:1、提交企业注销申请,同时报送企业破产、解散、撤销以及其他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文件资料,如董事会决议、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文件等;2、税务部门对税款进行结算,办理税款的补缴或退还手续;3、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等税务证件资料。
税务登记证,是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所颁发的登记凭证。
除按照规定不需要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的外,纳税人办理开立银行账户、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等事项时,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
纳税人应将税务登记证件正本在其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办公场所公开悬挂,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注销税务登记证应提供以下材料:1、提交《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2、携带税务登记证及副本和其他税务证件;3、《发票领用簿》及未使用、未验旧的发票;4、被吊销工工商执照的还需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出的吊销决定原件及复印件;5、企业纳税人应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复性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原件及复印件;6、非居民企业应提供项目完工证明、验收证明等相关文件原件及复印件;7、《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附表;8、按规定应收缴的其他设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六条 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其全部账号;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