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送资料】(1)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经办人身份证明。
【基本流程】【基本规范】(1)办税服务厅根据纳税人首次办理涉税事宜的具体情形,分别采集补充信息并录入税种登记信息:①纳税人首次办理除申报纳税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外的涉税事宜时,采集办税人员和行业等补充信息,如委托税务代理的,还应采集税务代理人信息。
②纳税人首次办理申报纳税事项时,采集核算方式、从业人数、会计制度、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业务情况等其他补充信息。
③纳税人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事项的,应采集全部补充信息。
(2)办税服务厅根据纳税人提供的资料和信息,在税收征管系统中录入补充信息。
补充信息全部采集完毕后,打印补充信息,交纳税人签章确认。
纳税人无法当场签章确认的,将打印的补充信息交纳税人,提示纳税人在下次办理涉税事宜时返还已经签章确认的补充信息。
(3)办税服务厅在进行补充信息采集后,1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料信息转下一环节。
【升级规范】(1)提供互联网络预采集补充信息服务,实现纳税人网上预填单。
(2)国税机关或地税机关一方采集纳税人补充信息后,由受理方向另一方传递补充信息,另一方税务机关无需再次采集纳税人补充信息。
(3)提供同城通办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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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做税务登记?(具体流程)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提供以下证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基本户)、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以上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公司章程复印件。 2、纳税人应到征收分局(报税大厅)“税务登记”窗口,领取《税务登记表》、《纳税户数据采集表》。持填写完毕的《纳税户数据采集表》和相关资料原件、复印件,到所属税务分局进行税收管理员分配,由税收管理员进行实地核查,为纳税户办理资料填写的核查、审核、涉税鉴定等事宜。 3、税务分局对《纳税户数据采集表》经过审查,内容填写齐全,信息准确的,并且分局局长及税收管理员签字盖章齐全的,征收分局工作人员受理并打印税务登记证,并完成《纳税户数据采集表》的录入,纳税户在此过程中完成税收申报及缴纳。
去地税局补税需要准备什么资料?前提是需要办理登记手续,若是外地企业,还需要外经证。相关法规有参见《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中分三种情况办理税务登记: 一、单位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1份(联合办证2份)
《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联合办证需提供2份)
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如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分别提供相应证明
3.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原件及其复印件
4.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7.纳税人跨县(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时,还须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复印件
8.改组改制企业还须提供有关改组改制的批文原件及其复印件
9.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件的复印件
10.汽油、柴油消费税纳税人还需提供:
(1)企业基本情况表
(2)生产装置及工艺路线的简要说明
(3)企业生产的所有油品名称、产品标准及用途
11.外商投资企业还需提供商务部门批复设立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个体工商业户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税务登记表(适用个体经营)》,1份(联合办证2份)
《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2份(联合办证需提供)
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业主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个体)
3.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个人合伙企业)
4.房产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个体加油站、个人合伙企业及已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个体工商户) 三、临时经营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税务登记表(适用临时税务登记纳税人)》,1份(联合办证2份)
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2.项目合同或协议及其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