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地税怎么办对于很多人来说不知所措,新事物的出现必然会挑战旧规则的存在,适应才是硬道理。中达咨询就营改增后地税怎么办和大家说明一下。
“营改增”自2012年1月1日首批试点以来,营改增试点已覆盖10个行业,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也已在2016年5月1日前全部到位,“营改增”后,地税不再拥有“以票控税”的手段,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地方税收征管,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课题。
营改增后地税面临的困境
地税收入明显减少。多年来,营业税作为地方税源的主体和支柱,一直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其收入的稳定性、管理的可控性、对相关税种的带动性、对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性,都是其他地方税种无法比肩的,因此营改增后地税收入将出现雪崩式下滑。对于丹阳地税局而言,2015年全年共组织入库公共预算收入43.64亿元,其中营业税24.1亿元,占比55.2%。“营改增”全面推开后,将直接导致地方税收规模的锐减,从收入的角度看:个人所得税、城建税、房土两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将成为地税税收收入来源的重要支柱以及管理的重点。
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面临减少。根据现行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的规定,2009年起新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中,应缴增值税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由国税部门管理,地税部门的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将逐步缩减,据此,对地税部门征收范围及收入总额的影响较大,地税收入总规模将面临萎缩后的尴尬。
主体税源的带动作用缺失。营改增后,营业税转为增值税由国税部门征收,但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附属税种仍由地税部门征收。由于国税、地税分别适用不同的征收系统,信息无法实时交换,只能依靠定期比对补征的方式进行弥补,时间滞后且增加额外工作量,而对于流动性纳税人更是存在较大的税款流失风险。
以票管税优势丧失。营改增后,地税部门行之有效的以票控税的手段将随之失去功效,纳税人尤其是零散户纳税人在国税取得增值税发票后将有可能无视地税管理,有意无意的避开申报地方税费这一环节,漏征漏管的风险增大,地方各税的征管手段弱化,征管难度加大。
综上所述,我们的既有税源管理越来越有难度,部分税源需要我们加强或者优化管理方式,提前布局,防止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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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地税合并事业编人员怎么办机构改革除了涉计相关体制的变更,更关系着人事的变更,牵动着每一个内部工作人员的心,国地税合并的消息,也表现出一石激起千层浪的效应,引来不少人的围观,其中更多人关心的则是人员编制问题,尤其是那些事业编的工作人员对于何去何从更是感到迷茫。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我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国地税合并相关政策 根据目前的政策,国税地税两个部门将会在8月份之前合并,实际上很多地方,国地税早已经联合办公,合并是一家利国利民的好事,给纳税人带来了更多的便利。 国地税合并后会采用联合办公的方式,这是早已经提出的一种举措,只不过在政府机构改革后,进一步加深合作,目前在国税地税任何一个大厅,大家都可以发现,都会兼有国税地税两个单位的窗口。 目前在营改增过后,国税的繁忙程度,近乎十倍于地税,如今合并,估计也不会有太大的人员流失,地税的工作人员将会帮助工作人员分担一部分工作量,更好的为纳税人提供服务。二、人员变动问题 (一)外包人员 实际上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临时工,大家可能并不了解,几乎每一个税务单位,都招录了大量的临时工作员,对于一个大局来说,一个单位有五六十个临时工,是非常普遍的事情。 (二)派遣人员 和外包人员类似,不过他们一般由政府统一招聘,然后分配到各个单位,一般属于合同制度,算是一种长期的临时工。用以缓解各机关单位工作压力。国地税合并后,估计临时工作人员,将会被分流或者辞退一部分,两个局合并后,近乎两倍的工作人员全部留下,明显是不现实的,这是一个大家都基本可以预测到的局面。 (三)正式工作人员 实际上对于一个单位来说,可以说是编制混杂的,分行政编和事业编,国税和地税,又分为国家级公务员和省级公务员,合并后难度很大,不过按照以往的态度,凡是有编制的人,自然都会妥善安置的。 根据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各省委、各省政府的要求,积极稳妥地在地税系统范围内实施公务员制度,调整和优化地税队伍结构,保证全省地税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各省地方税务局、省财政厅、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制订的地税系统超编人员清理工作方案规定的要求:超编人员清理工作遵循“统一部署、分级负责、有序进行、积极稳妥”的原则。各直属地方税务局应按照省地方税务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人员清理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加强组织领导,深入细致地做好分流人员的思想工作,认真落实政策,确保超编人员清理工作顺利完成。 由此,国地税合并后事业编的工作人员应该是会得到妥善安置的,不会出现被辞退的问题。
国地税合并后人员怎么改革国地税在近年来不断强化合作的基础上进行机构合并,可以更好地践行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的宗旨。
二是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的要求。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税收制度管理的不断深化,纳税人对国税地税合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有必要通过国地税机构的合并,调整优化税务机构职能和资源配置,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和公平便利的服务,增强纳税人的获得感。
三是落实“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国地税合并人员安置职务调整方式税务机构改革,势必导致部分人员岗位或者职务调整。
在省局机关处室负责人和市级新机构班子配备中,省税务局联合党委充分兼顾了干部的来源、年龄、资历、能力特长、性格气质等,总体搭配较为均衡合理。
对于未能留任人员,省税务局联合党委综合工作需要、个人意愿、职位职数、培养储备等因素,分别按照本地改任副职、交流到省局机关、异地交流人员回原籍担任副职等方式予以妥善安置2017年以来,国务院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通过国地税合并,可以降低税收征纳成本,提高征管效率,推动“放管服”改革落地见效。
甘肃省委党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经济学教授马应超博士认为,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多重制度效应和政策红利逐步显现。
一是有助于构建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
国税地税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
管理链条缩短,税费收入的规范性和执行上更加刚性,必将为未来税费制度改革,统一政府收入体系、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夯实国家治理现代化基础。
二是有助于纳税人办税便利化的提升。
国税地税合并,有望从根本上解决税收征收上的“两头跑”“两头查”问题,维护纳税人和缴费人的合法权益,减轻办税和缴费负担,促进优化营商环境。
三是有助于税收征管效率的全方位提升。
国地税合并之后,垂直管理体制将在很大程度上规避地税征收率低的问题,征收率的提升会缩小法定税率和实际税率的差异,同时明确企业对纳税程度的预期,也有利于未来减税政策能够落到实处。
四是有助于新时代税收征管流程再造。
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不只是国税地税机构的合并,也是税务部门领导体制、运行机制、管理方式、职能职责的一场深刻变革,更是执法和服务标准、业务流程等方面的集成创新。
国地税合并的弊端第一,在合并之前,很多企业利用部分省市级地方政府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税收筹划;而合并之后,很多企业的这种优势就没有了,而纳税人以此为基础的税收筹划空间将逐步丧失;第二,对纳税人的要求增加,纳税人需要时刻保持警惕,对自己进行科学的税收风险管理,避免出现漏洞,被税务部门稽查。
综上所述,国地税合并人员安置遵循“统一部署、分级负责、有序进行、积极稳妥”的原则。
各直属地方税务局应按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人员清理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第九条 资源税由税务机关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征收管理。
税务机关与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应当建立工作配合机制,加强资源税征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