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失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的批复》(国税函【2008】607号)规定:在税务机关按非正常户登记失控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失控发票)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又向税务机关申请防伪税控报税的,其主管税务机关可以通过防伪税控报税子系统的逾期报税功能受理报税。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对认证发现的失控发票,应按照规定移交稽查部门组织协查。属于销售方已申报并缴纳税款的,可由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书面证明,并通过协查系统回复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该失控发票可作为购买方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
失控发票太多,怎么处理如果财务人员持有失控发票,可以根据失控发票产生的原因分别进行处理。
首先,如果是开票企业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抄税报税,那么收票企业就要立即告知开票企业及时缴纳税款。
对于那些拒不缴税的开票方,收票企业可向有关的税务机关进行举报。
其次,如果是发票过期或者丢失,因而导致该发票被认为失控发票的,可以带着票据到税务局办理证明。
最后,如果是因为税务机关错判而导致的失控发票,相关人员可携带发票到相关税务部门协助调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税务失控发票怎么处理法律主观:税务检查中,企业被发现不合规的,企业应当自被告知之日起60日内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其中,因对方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企业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自被告知之日起60日内提供可以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关资料。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