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初未缴纳税额是指上一期期末的应纳税额到本期就是期初未交税额。
即上个月末的税费累积到下个月初交(如11月份末税费,12月份初交),累积到下个月初的税费就会显示为期初未缴纳税额。
按照新的《广东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办法》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表说明中有关"期初未缴税额"的解释,"期初未缴税额"等于前期"期末未缴税额"加本期收到的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的预缴税金多征退税。
但是普通意义上来说就是上个月应交未交的税款,指上一期期末的应纳税额到本期就是期初未交税额。
即上个月末的税费累积到下个月初交(如11月份末税费,12月份初交),累积到下个月初的税费就会显示为期初未缴纳税额。
期初未缴纳税额计算公式如下:期初未缴税额=上期的期末未缴税额。
期末的未缴税额=期初未缴税额+应纳税额合计-本期已交税额。
总而言之,纳税表一般都需要填销售额、进项税、销项税和"期初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的这几栏。
因此对于期初未缴纳税额的了解是势在必行的。
交税是交纯利润还是营业额:1.交税既按营业额纳税,也按利润纳税。
按营业额缴纳的是营业税,每开具一张发票,都要按票面价格的一定比例缴纳税款。
按利润所缴纳的税叫企业所得税,这个税一般按月缴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十三条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
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的期限,依照前两款规定执。
《民法典》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求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期初未缴税额”该怎么填?期初未缴税额=上期的期末未缴税额
期末的未缴税额=期初未缴税额+应纳税额合计-本期已交税额
增值税纳税表期初未交税额就是上月产生的增值税,应该在本月交的,如果已经交了,那么在表的第27行,显示本期已缴纳税款,第30行显示本期缴纳上期应纳税额。
主表第36项“期初未缴查补税额”栏数据,为纳税人前一申报期的“期末未缴查补税额”。该数据与主表第25项“期初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栏数据之和,应与“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期初余额一致。
扩展资料:
本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填报。增值税A类企业使用浅绿色申报表,B类企业使用米黄色申报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缴纳增值税的货物,也使用本表。
本表“经济类型”栏,按制造业、采掘业、电力、煤气、供水及商业分别填写。
本表“本期销项税额”中的有关栏次,接下列要求填写:
(1)特区内工业企业如有“一般销售”、“地产地销”、“免税销售”情况的应分别填列,除特区内工业企业以外的其它企业,不得填报“地产地销”栏,所有企业如有“出口货物”情况的都须申报。
矿物油地产地销减半征收的,将销售额一半记入“一般销售”、一半记入“地产地销”,分别按其适用税率计算销售税额。
(2)“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按国家税务总局计会统计报表的分类口径及不同的适用税率分别填列。
对一些生产、经营品种较多的企业,如果一张申报表货物名称填写不下的,可以按不同的税率汇总名称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对汇总填报申报表的,必须附有销货方填开的按国家税务总局计会统计报表的分类口径及不同的税率分别填列“货物”清单。
(3)“应税销售额”的填写口径,为增值税的计税销售额。如企业财务会计核算不作销售的而按税法规定应征税的价外费用,也应填入“应税销售额“中。
(4)“税率”按所销售的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适用税率填写,一般纳税人按简易办法征税的货物,该栏按6%的征收率填写。
(5)按不同销售类型计算其所占销售总额的百分比①②③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本税款缴纳中期初未缴税额是什么意思?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的本期未缴税额是指当期应纳税额减去已经缴纳的税款金额,即本期尚未缴纳的税款金额。
而期初未缴税额是指上一纳税期末的未缴税款余额。在每个纳税周期(一般为月度或季度)开始时,企业根据前一纳税期末的未缴税额作为起点,继续计算当期的应纳税额,并将该未缴税额列入本期的应纳税额计算。
通过这种方式,企业可以逐步累积和结清应纳税额。如果期初未缴税额一直为0,意味着在过去的纳税周期中,企业每次都按时缴纳了全额的应纳税额。
需要注意的是,期初未缴税额和本期未缴税额是财务报表中的概念,用于记录和追踪企业的纳税情况。确保根据实际纳税规定和财务报告要求正确填写相应的数据,以便准确反映企业的纳税状况。如有疑问,建议与相关税务机关或专业会计师进行沟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