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企业办理税务登记流程,欢迎关注,点赞,业务办理请私信,一、事项名称 企业开办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临沂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开办 三、涉及审批事项 企业(公司)设立登记、印章刻制备案、涉税办理(发票申领,含税控设备初始发行)、企业社会保险登记、医疗保险单位登记、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预约银行开户 四、实施机构 市县(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公司)设立登记〕;市县公安局(印章刻制备案)、税务局(涉税办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企业社会保险登记)、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险单位登记)、住房公积金中心(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银行(预约银行开户) 五、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为市级层级事项,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为县级层级事项 六、实施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3年12月通过,2018年10月修订) 2.《公司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6月国务院第156号,2016年2月修订) 3.《税务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 4.《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年修订) 6.《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 7.《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02年国务院令第350号、2019年国务院令第710号修订) 8.《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不断提升企业开办服务水平的通知》(国市监注发〔2021〕24号)《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服务的通知》(国市监注〔2020〕129号)《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持续深化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国市监注〔2019〕79号)、山东省《再造企业开办流程实现“全程网办”实施方案》、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聚焦企业和群众关切深化“一窗受理 一次办好”改革的措施》(鲁政办字〔2019〕83号) 七、办理条件 在全市范围内新成立的有限公司、股份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及上述企业分支机构,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类企业申请企业登记、印章刻制、涉税办理、社保医保登记、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银行开户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 八、申请材料 通用材料 (“一窗通”系统可自动生成)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签署) 3.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件或自然人身份证件 4.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 5.住所使用证明(住所申报承诺书) 全程电子化登记无需提交任何纸质材料 个性材料 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6.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涉及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应提交国务院
公司是刚成立的,税务登记的流程是怎样的新公司办理税务登记 :
纳税人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需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纳税人未办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纳税人未办理营业执照也未经相关部门批准设计,应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的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有独立生产经营权,且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出租人上交租金的承租人,应当自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和提供劳务的,应当在项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新公司办理税务登记需要准备的资料:
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合法证件;
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扩展资料税务登记的材料:
(1)办理开业税务登记的时间。
①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主动依法向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②按照规定不需要领取营业执照的纳税人,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30日内,主动依法向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2)办理开业税务登记的地点。
①纳税企业和事业单位向当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②纳税企业和事业单位跨县(市)、区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除总机构向当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外,分支机构还应当向其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③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业户向经营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流动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向户籍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④对未领取营业执照从事承包、租赁经营的纳税人,向经营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3)办理开业税务登记的手续。
①纳税人必须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下列有关证件、资料。
合同、协议书。
银行账号证明。
法定代表人或业主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回乡证等其他合法证件。
总机构所在地国家税务机关证明。
国家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②填报税务登记表。纳税人领取税务登记表或者注册税务登记表后,应当按照规定内容逐项如实填写,并加盖企业印章,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业主签字后,将税务登记表或者注册税务登记表报送主管国家税务机关。
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还应当按照规定内容逐项如实填报总机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主要业务范围、财务负责人等。
③领取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报送的税务登记表或者注册税务登记表和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经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审核后,报有关国家税务机关批准予以登记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领取税务登记证或者注册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并按规定缴付工本管理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税务登记
税务登记流程是什么法律分析:税务登记证办理流程:1、上报相关资料到分管税务所;2、填写税务登记表(采集卡),填好后加盖公章;3、税务专员核实企业上报资料,核定税款征收方式(定额税或比率税);4、与纳税人沟通,征求意见;(有意见可以反映,没意见走下面程序)5、批准税务登记,如果已经开业一个月以上(以营业执照日期为准),先补交税款,然后下发税务登记证。
到税务指定银行开个存折,并将存折复印件交税务,作为今后扣税的账户。
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需要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法人签字);房租协议原件(附产权人房产证明复印件,公房的产权证复印件要加盖产权单位公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
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