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办理税务登记需要的材料有: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其身份的法律文件(个人合伙)的原件和复印件;房地产证(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对于自有财产需提供产权证或销售合同等合法产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如果是租赁场所需提供租赁协议正本和副本;如果出租人是自然人还必须提供产权证书副本。个体工商户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表、业主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含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设立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企业办理税务登记流程:
企业在工商登记完成后,领取新的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
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需携带营业执照、公章,并打印纳税人须知;
重置个人所得税密码:填写法人真实姓名,绑定税务代理人、营业执照和公章;
登录电子税务局-修改原国税密码-正常纳税申报。
税务登记要什么资料税务登记需要提供的资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复印件、验资报告复印件;2、如果是本市范围内迁移无需提供验资报告复印件,企业章程复印件,仅限于有限责任公司提供;3、企业登记税务时还要提供企业的资金来源中各投资单位的税务登记证件复印件;4、企业要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税务登记表,还要进行法定代表人及税务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还要注册地及生产经营地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或租赁证明原件。
税务登记后什么时候进行纳税申报?税务登记后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并根据不同的情况相应报送下列有关证件、资料:1、财务会计报表及其说明材料;2、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书及凭证;3、税控装置的电子报税资料;4、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和异地完税凭证;5、境内或者境外公证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
综上所述,办理税务登记需要带上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章程复印件、税务登记证件复印件、税务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等资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办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
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和扣缴义务人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范围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税务登记文件包括税务登记通常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停业和复业登记、注销登记。
其中开业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包括: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原本)。
企业的公章。
办理设立登记时办税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企业银行对公开户的证明。
税务设立登记所需填写的相关表。
税务机关所要求填写的其他资料。
而关于变更登记、停业和复业登记、注销登记等税务登记的工作,所要求提交的资料与开业登记要求的部分资料一致,其余需要提交的资料纳税人可以咨询所属地区的主管税务机关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