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填写具体如下:1、缴税月份即填写取得所得的所属月份;2、纳税人编码即填写办理税务登记时,由主管税务机关所确定的税务编码或纳税人身份证号码;3、填表日期即填写办理纳税申报表的实际日期;4、所得项目即按照个人所得项目分别填写。
同一所得项目取得时间不相同的,仍填入一行,并在“所得期间”栏内分别注明;5、减除费用数额即按照个人所得应减除的费用额填入本栏。
不减除费用的,不填写;6、已扣缴税费即如纳税义务人在同一所得期间取得所得已被扣缴的税费,填写此栏;7、速算扣除数即超额累进速算扣除数是依据税法规定的级距和每一级距的税率,预先计算出来的。
只要级距和税率不变,速算扣除数也不变;8、声明填写纳税人本人姓名即可。
如纳税人不在时,也可填写代理申报人的姓名。
【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个人综合所得税计算方法个人综合所得税计算方法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乘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个税起征点是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1、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乘以税率-速算扣除数; 2、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3、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 4、扣除标准: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个人所得税申报流程如下:1、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领取纸质《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申报)》; 2、纳税人按照填表要求填写申报表一式两份;3、纳税人直接将申报表、身份证件复印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4、纳税人留存一份申报表备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
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是什么?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
(一)综合所得应交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x 税率 - 速算扣除数=(综合收入-五险-6万元一金 -专项附加扣除)
当月应交个人所得税 = (累计收入 - 累计五险一金 -累计减除费用 - 累计专项附加扣除)x 预扣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累计已缴纳税额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 = 员工当年在职月数 x 5000(年度为6万元)
(二)经营所得应交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x 税率
(三)财产租赁所得,应交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x 20%。
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应交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x 20%。
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应交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x 20%。
注: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 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