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纳税人,向车辆登记注册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纳税人,向纳税人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3号《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有关规定:
纳税人应到下列地点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如上所述分两种情况)
车辆购置税实行一车一申报制度。
申报纳税期限
(1)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应自购买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
(2)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应自进口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
(3)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应自取得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
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如实填写《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以下简称纳税申报表),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1)纳税人身份证明;
(2)车辆价格证明;
(3)车辆合格证明;
(4)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