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劳务公司需要办理资质。
成立建筑劳务公司,首先办理企业营业执照,然后办理建筑业劳务分包资质证书。接着办理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没有资质总包单位不会分包项目给企业来做的,因为其中涉及到工程质量,人员安全等因素。所以,对于从事劳务分包的企业来说,公司成立以后,需要办理施工劳务资质。
扩展资料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资质序列、类别和等级:
第五条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
第六条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
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专业承包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和建设单位依法发包的专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取得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劳务分包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分包的劳务作业。
第七条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劳务分包资质序列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分别划分为若干资质类别。各资质类别按照规定的条件划分为若干资质等级。
第八条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和各类别等级资质企业承担工程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建筑需要资质吗?建筑公司在承接工程时,国家对于工程的检查是必不可少的,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在招投标的过程中检查施工企业的资质,这是对企业是否具备施工的能力做的一个简单检查,因为具有资质的企业在施工方面基本有技术人员及施工设备,这样一来可以保证工程保质保量完成,即使在施工过程中产生问题,也是对工程有保障的。
如果企业没有获得相应的资质认证,即使拥有再多的注册资金和雄厚的实力,也不能进行施工,所以获得资质证书是企业生存与运转的前提。
给客户带来安全感,资质证书是企业能力的肯定,它和法律起到相辅相成的作用,从而使客户更加放心和满意。
建筑资质证书的有无,关系到了施工企业能不能拿到工程款,《司法解释》统一将欠缺资质的施工合同以违反强制性规定为由认定为无效,从而可见建筑资质证书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没有取得资质证书,那么我们就会有干了工程可能拿不到钱的风险。
建筑企业在没有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之前,就等于没有取得法人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其所签订合同之合法性也无从谈起,如果施工时企业没有相应资质,即使之后取得了资质或建筑工程已竣工并经验收合格,此时有可能不能认定合同有效。
全国12个省取消建筑劳务公司的劳务资质,直接承接建筑劳务业务从事建筑劳务的劳务公司将在全国全面取消劳务资质是大势所趋,劳务公司将转型为建筑专业作业企业或转型为劳务平台公司,为建筑企业提供合格的建筑工人同时,现有劳务班组或有一定技能和经验的班组长可以成立以作业为主的专业公司或注册个体工商户。具体的操作流程是:取得工商登记后,应到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其基本情况、联系人等信息,并明确所从事的主要工种。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根据备案信息核发专业作业企业资质证书。 一、改革建筑劳务用工制度的政策分析 (一)政策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第六条第(十二)项“改革建筑用工制度”规定:“推动建筑业劳务企业转型,大力发展木工、电工、砌筑、钢筋制作等以作业为主的专业企业。以专业企业为建筑工人的主要载体,逐步实现建筑工人公司化、专业化管理。鼓励现有专业企业进一步做专做精,增强竞争力,推动形成一批以作业为主的建筑业专业企业。促进建筑业农民工向技术工人转型,着力稳定和扩大建筑业农民工就业创业。” 《关于培育新时期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建办市函[2017]763号)第二条第(二)项“大力发展专业作业企业。”规定:“鼓励和引导现有劳务班组或有一定技能和经验的班组长成立以作业为主的专业公司或注册个体工商户,作为建筑工人的合法载体,促进建筑业农民工向技术工人转型,提高建筑工人的归属感。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经批准同意江苏、浙江、广西开展“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培育试点”,其中根据《浙江省新时期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培育试点方案》(浙建建函【2019】677号)第四条的规定,加快培育适应建筑业转型发票需要的多种用工方式:一是积极培育专业作业企业。 鼓励有一定计算、管理能力的班组长组建专业作业企业,专业从事工程施工。二是建好企业自有工人队伍;三是推动劳务企业转型;四是探索试点作业班组企业实行员工制管理。加快“建筑作业班组员工制企业”培育,实行建筑施工班组员工制,按不同工种组建相应的建筑作业班组企业。 (二)建筑用工制度改革政策的法律分析 基于改革建筑用工制度政策的规定,可以实施以下几种建筑劳务用工形式: 第一种建筑劳务用工形式:组建专门从事建筑钢筋工、模板工、砼工、砌筑工、抹灰工、架子工、防水工、水电暖安装工、油漆工、外墙保温工等专业作业的劳务公司,专业作业劳务公司聘用农民工从事专业作业建筑劳务。 第二种建筑劳务用工形式;将劳务班组或有一定技能和经验的班组长成立以某一专业作业为主的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聘用农民工从事某一专业作业建筑劳务。现有建筑企业施工中具有多年实践经验,等农民工,完全可以其户口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或建筑用工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为专门从事钢筋工、模板工、砼工、砌筑工、抹灰工、架子工、防水工、水电暖安装工、油漆工、外墙保温工的专业作业个体工商户。 二、取消建筑施工劳务资质审批,设立并实行告知备案制的专业作业企业资质的政策分析 (一)推进试点取消建筑劳务资质的政策依据 根据《关于培育新时期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建办市函[2017]763号)第二条的规定,取消建筑施工劳务资质审批,设立专业作业企业资质,实行告知备案制。专业作业企业取得工商登记后,应到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其基本情况、联系人等信息,并明确所从事的主要工种;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根据备案信息核发专业作业企业资质证书,专业作业企业在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从事专业作业分包。 目前,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批准陕西、安徽、浙江、山东、江苏、青海,黑龙江、江西省、贵州省、河南省、山东省、四川省等12个省,推进试点取消建筑劳务资质。 (二)推进试点取消建筑劳务资质的政策分析 根据以上在全国12个省试点推进取消建筑劳务资质的政策规定,从此以后,组建专门从事某一建筑专业作业工种劳务的专业作业劳务公司或个体工商户,不需要到当地城乡和建设部门办理建筑劳务资质审批,也不需要在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具体的操作流程是:只需要在工程施工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然后到当地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专业作业劳务公司或个体工商户的基本情况、联系人等信息,并明确所从事的主要工种;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根据备案信息核发专业作业企业资质证书,专业作业企业在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从事专业作业分包业务。 三、推进劳务企业转型、搭建劳务用工平台的政策分析 建办市函[2017]763号)第二条第(三)项“引导劳务企业转型发展”规定:“放宽市场准入限制,鼓励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的劳务企业通过引进人才、设备等途径向总承包和专业企业转型;鼓励大中型劳务企业充分利用自身优势搭建劳务用工平台,为施工企业提供合格的建筑工人;引导小微型劳务企业向专业作业企业转型发展,做专做精专业作业,成为建筑业用工主体。” (二)推进劳务企业转型、搭建劳务用工平台的政策分析 根据建办市函[2017]763号)第二条第(三)项关于“引导劳务企业转型发展和搭建劳务用工平台”的政策规定,劳务公司的转型方向有三种:第一种转型方向:将现有的劳务公司通过引进人才、设备等途径向总承包和专业企业转型;第二种转型方向:将现有的劳务公司转型为专门从事钢筋工、模板工、砼工、砌筑工、抹灰工、架子工、防水工、水电暖安装工、油漆工、外墙保温工等专业作业的专业作业劳务公司。第三种转型方向:将现有的劳务公司充分利用自身优势搭建劳务用工平台,为施工企业提供合格的建筑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