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已经成立的企业来说,如果在企业经营期间想到更好的公司名称,或是出于其它原因想要重新给公司命名,这时都需要进行公司名称更。那么,在公司名称变更后,公司税务是否需要变更?接下来,本文将对这一问题为大家进行解答!
公司名称变更后,公司税务是否需要变更?
事实上,企业在变更公司名称后,公司税务是需要随之变更的。因为公司名称变更意味着企业主体发生变化,因此要变更相应的税务及其他内容。那么,该项操作流程具体是怎样的呢?一般来说,其操作程序基本为:
新的公司名称核准。
企业需携带《企业名称预先/变更核准审核表》、新的公司名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工商局领取企业变更申请书。
工商局交件。
将公司名称变更所需材料准备齐全,交给工商局审核,并进行变更业务办理。
领取营业执照。
在工商局审核通过后,企业便可领取新的公司营业执照。
刻制新章。
到公安局指定地点刻制公司名称变更后新的公司“五章”。
税务信息变更。
携带旧的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税务变更申请表》(加盖公司新章)、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以及税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到税务局进行办理。至此,公司名称变更流程基本完成。
因此,综合文中上述内容来看,公司名称变更后也是需要进行税务变更的。所以,对于有变更公司名称诉求的企业来说,其就有必要对上述办理流程进行具体把握!
公司名字变更了,税务怎么做变更法律主观:1.涉及到税务登记证的经营范围变更,如果是国税和地税都有,那么是先去国家税务局提交变更材料,后去地方税务局提交变更材料。2.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法律客观:《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16条-20条
公司名称变更税务局如何办理如果只是企业名称变更了,其他如法定代表人、办税人员、经营地址等都没变,那么只需要带上新的营业执照及复印件、原来的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到税务机关填写《变更税务登记表》,进行税务登记变更,并将已经填开和没有填开的发票向税务机关进行缴销。
法律依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纳税人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其变更登记的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无关的,应当自税务登记内容实际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证件到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一)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二)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税务登记表等);(三)其他有关资料。
第十九条纳税人提交的有关变更登记的证件、资料齐全的,应如实填写税务登记变更表,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当日办理;不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通知其补正。
第二十条税务机关应当于受理当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纳税人税务登记表和税务登记证中的内容都发生变更的,税务机关按变更后的内容重新发放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税务登记表的内容发生变更而税务登记证中的内容未发生变更的,税务机关不重新发放税务登记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