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税务争议解决流程

来源:转载互联网 时间:2023-08-03 19:50:42

【答案】:D

【考点】纳税纠纷的解决途径。详解:《税收征收管理法》第88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逾期不中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作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本法第40条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项。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该怎么办?

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课税主体是课税客体的对称。

亦称“纳税人” 或“纳税义务人”。

税法规定的负有纳税义务、直接向政府缴纳税款的自然人和法人。

自然人指本国公民及在本国居住或从事经济活动的外国公民;法人则指依法成立、享有民事权利、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和社团组织。

一种税的课税主体是由其课税客体的性质决定的。

每一种税都有特定的课税客体,也都具有相应的课税主体。

如:个人所得税以个人应税所得为课税客体,以取得应税所得的个人为课税主体;房产税以房屋为课税客体,以房屋的产权所有人为课税主体。

由于税法中关于课税主体的规定明确了由谁来承担纳税义务,因而,课税主体是税法的一项基本构成要素。

纳税担保人是指在中国境内具有纳税担保能力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行政法规规定的没有担保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纳税担保人。

纳税担保是税务机关为使纳税人在发生纳税义务后能够保证依法履行纳税义务而采取的一种控管措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管理法》第八十八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作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本法第四十条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

企业纳税 纳税服务投诉怎么处理

有时候我们去银行或是其它政府机关,里面的工作人员言语不好,态度恶劣,相信大家都有过这样的经历。我国日前修订出台《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对纳税服务投诉工作进行规范和优化,进一步提高监督投诉质效,更好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那么纳税服务投诉怎么处理呢?下面跟着我一起来了解一下。

纳税服务投诉怎么处理 1、税务机关调查处理投诉事项,应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调解,化解征纳争议。 2、税务机关对各类服务投诉应限期办结。对服务言行类投诉,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服务质效类、其他侵害纳税人合法权益类投诉,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 3、属于下列情形的,税务机关应快速处理,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 (一)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所规定的情形; (二)自然人纳税人提出的个人所得税服务投诉; (三)自然人缴费人提出的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缴服务投诉; (四)涉及其他重大政策落实的服务投诉。 4、服务投诉因情况复杂不能按期办结的,经受理税务机关纳税服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适当延长办理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同时向转办部门进行说明并向投诉人做好解释。 5、属于下列情形的,税务机关可即时处理: (一)纳税人当场提出投诉,事实简单、清楚,不需要进行调查的; (二)一定时期内集中发生的同一投诉事项且已有明确处理意见的。 6、纳税人当场投诉事实成立的,被投诉人应当立即停止或者改正被投诉的行为,并向纳税人赔礼道歉,税务机关应当视情节轻重给予被投诉人相应处理;投诉事实不成立的,处理投诉事项的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向纳税人说明理由。 7、调查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结调查,并向纳税人说明理由: (一)投诉事实经查不属于纳税服务投诉事项的; (二)投诉内容不具体,无法联系投诉人或者投诉人拒不配合调查,导致无法调查核实的; (三)投诉人自行撤销投诉,经核实确实不需要进一步调查的; (四)已经处理反馈的投诉事项,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再次投诉,没有提供新证据的; (五)调查过程中发现不属于税务机关职责范围的。 8、税务机关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对纳税人投诉的事项分别作出如下处理: (一)投诉情况属实的,责令被投诉人限期改正,并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被投诉人相应的处理; (二)投诉情况不属实的,向投诉人说明理由。 9、税务机关应在规定时限内将处理结果以适当形式向投诉人反馈。 反馈时应告知投诉人投诉是否属实,对投诉人权益造成损害的行为是否终止或改正;不属实的投诉应说明理由。 10、投诉人对税务机关反馈的处理情况有异议的,税务机关应当决定是否开展补充调查以及是否重新作出处理结果。 11、投诉人认为处理结果显失公正的,可向上级税务机关提出复核申请。上级税务机关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核意见。 12、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阻拦、限制投诉人投诉或者打击报复投诉人的,由其上级机关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13、投诉人捏造事实、恶意投诉,或者干扰和影响正常工作秩序,对税务机关、税务人员造成负面影响的,投诉人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通过上文我们了解到,税务机关对纳税服务投诉的具体处理规定。新修订的《纳税服务管理办法》能进一步完善我国税法,有利于税务工作的高效高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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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纳税人投诉,该如何解决

税务机关调查、处理投诉事项,应本着注重调解、化解争议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纳税服务投诉事项,应当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参加。第二十五条调查人员与投诉事项或者投诉人、被投诉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第二十六条税务机关应对纳税人

企业税务异常了,该怎么解决呢?

①准备好相关的材料,提供税务异常的相关说明,和接触税务相关的的正当理由;②办税大厅接手后,如果材料齐全,合法,会有相关部门对企业进行调查,确认情况,核实材料,如果一切顺利,企业纳税人就可以进行补充申报;③及时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