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二条增值税税率: 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邮政业服务,税率为11%。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税率为6%。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应税服务,税率为零。第十三条增值税征收率为3%。网上所指的17%通常是指销售货物并提供运输劳务,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4、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