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业主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个体)。
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个人合伙企业)。
房产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
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个体加油站、个人合伙企业及已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个体工商户)。
税务登记表(适用个体经营)。
扩展资料:三证合一办理具体流程
提供资料:营业执照、代码证、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表。
办理流程
(1)先去政务大厅办理三证合一
(2)去地税办理地税登记,之后去所属分局大厅登记
(3)去国税局大厅及所属地税分局大厅登记
【注】登记前,如果属于一般纳税人的,应在国税登记前将开回的专用发票及开出的专用发票都进行认证,避免登记后因税号不同造成不能认证的麻烦。
(4)重新办理国税、地税三方协议
(5)开票系统重新发
(6)重新刻发票专用章
“三证合一”注意事项提醒
换发新版“营业执照”(工商部门)
核发新营业执照后,纳税人将持有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各一份,建议申请多个副本,便于企业经营;
重新刻制“发票专用章”(公安部门)
发票专用章中要求刻入税务登记证号,号码升位后,纳税人要及时申请刻制印章。另外,有些单位其他印章也可能涉及税号变化,如合同专用章,请务必及时更换;
银行信息变更,重新签署“税银联网三方协议”(银行系统)
开设银行账户时按规定要登记税务登记证号,号码升位后,要到开户银行申请终止“税银联网三方协议”,然后办理税号变更,再重新签署新的“税银联网三方协议”,否则将无法完成扣税操作。
纳税人如在多个银行开设多个银行账户,请分别办理。切勿因此造成迟缴税款,被加收税务滞纳金;
税务数字(CA)证书更换(服务商)
CA数字证书是纳税人通过网络办税的重要组成部分,号码升位后,纳税人应到服务商服务窗口重新申办新的CA数字证书。否则,将无法登陆纳税申报软件及网上办税服务厅;
另外,开通网上认证的纳税人还要在服务商处重新注册网上认证信息;托收方式缴纳金税服务费的纳税人还要在服务商处变更托收信息。
税控设备变更发行(税务部门)
号码升位后,纳税人开票系统要重新发行。
具体步骤如下:
纳税人作废手中全部发票,并保持开票系统联网且数据上传成功;
次日,纳税人登陆”网上办税服务厅“查询发票结存数量,确保所有发票结存为零。如无法实现自动验旧,纳税人需到办税服务厅手工验旧;
纳税人持税控设备,到办税服务厅纳税申报窗口进行非征期报税;
纳税人持税控设备,到办税服务厅金税注销窗口注销税控设备;
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税务登记窗口办理税后变更手续;
纳税人到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岗办理金税档案维护;
纳税人持税控设备,到办税服务厅金税发行窗口重新发行设备;
纳税人持税控设备、购票人身份证到办税服务厅发票售卖窗口申领新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三证合一”进一步完善税源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税总函〔2015〕645号)规定:
纳税人首次办理涉税事宜,如发生纳税义务办理纳税申报或者领用(代开)发票时,填报《纳税人首次办税补充信息表》,进行税种(基金、费)认定。税种认定后,纳税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连续按期纳税申报。
对于领取营业执照后30日内未到税务局办理涉税事宜的纳税人,不予进行“逾期办理税务登记”的处罚。
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落实“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
从2015年10月1日起,新设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在领取了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后,就不用再次进行税务登记了。
企业办理涉税事宜时,在税务机关完成补充信息采集后,可凭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代替税务登记证使用。
《通知》对市场主体设立、变更、注销等环节工作流程还进行了细化和规范。
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后的企业到工商登记“一个窗口”统一受理申请后,其申请材料和登记信息在部门间共享,各部门数据互换、档案互认。
对于工商登记已采集信息,税务机关不再重复采集;其他必要涉税基础信息,可在企业办理有关涉税事宜时,及时采集,陆续补齐。发生变化的,由企业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变更,税务机关及时更新税务系统中的企业信息。
所谓“三证合一”,就是将企业依次申请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为一证,提高市场准入效率;“一照一码”则是在此基础上更进一步,通过“一口受理、并联审批、信息共享、结果互认”,实现由一个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三证合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
办理税务登记证需要什么资料法律主观:我们都知道纳税人开立银行账户;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领购发票;【手工发票除外】;等等,都需要税务登记证。一、单位(组织)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证需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3、注册地址和实际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需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如实际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的,请分别提供相应证明;4、公司章程复印件;5、有权机关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原件及其复印件;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粘贴在税务登记表的相应位置上;7、纳税人跨区(市)设立的分支机构或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办理税务登记时,应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8、改组改制企业应提供有关改组改制的批文原件及其复印件。二、个体工商户办理税务登记证需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2、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个体工商户,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3、业主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粘贴在税务登记表的相应位置上;4、注册地址和实际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需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如实际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的,请分别提供相应证明;5、个体工商户跨区(市)设立的分支机构或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办理税务登记时,应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个人合伙企业办理税务登记证需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3、注册地址和实际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需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如实际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的,请分别提供相应证明;4、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粘贴在税务登记表的相应位置上。办理税务登记证需要什么资料,要分为几种情形来看:单位(组织)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证,个体工商户办理税务登记证,个人合伙企业办理税务登记证;它们办理税务登记证需要提交的材料是有差别的。以上就是办理税务登记证需要什么资料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法律客观:《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一)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二)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三)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
【工商注册】合伙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合伙企业注册是什么?最适合股权控制的企业架构,适合于私募、基金、员工期权持股公司等。
相信许多创业者都知道合伙企业即指由各合伙人签订协议并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以及共担风险且对合伙企业债务负有无限责任的营利性组织,那么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如何办理呢?以下就由曼德企服来为大家统一解答介绍。
设立合伙企业应具备的条件:1、合伙人由2人以上的自然人组成;2、具有书面合伙协议;3、具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且名称中不得使用出现"有限"、"有限责任"、"公司"等字样;5、拥有自己的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申请合伙企业登记注册应提交的资料:1、《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2、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原件;3、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4、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5、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对各合伙人缴付出资的确认书;6、经营场所证明文件;7、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托书;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还应当提交其委派代表的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8、《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9、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经营项目,须提交有关批准文件;10、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PS: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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