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企业注销简易流程是如下:1、成立清算组,确定并执行清算方案;2、清算期间,登报公示;3、注销社保账号;4、注销税务登记;5、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登记。
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企业法人根据《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申请注销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二)原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三)主管部门或者清算组织出具的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或者清理债务完结的证明。
企业注销是指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时,公司需要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三)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第四十四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公司终止。
税务注销简易注销步骤法律分析:1.纳税人先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简易注销”登记。
登记过的纳税人,如果未办理过任何涉税业务,使用“免办”办理,也就是说,可免予办理《清税证明》,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即可。
登记过的纳税人,虽办理过涉税业务,但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及罚款、已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等情况,使用“即办”办理。
第一种“即办”办理步骤是,纳税人先行办结全部未结事项,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证明》,注销其税务登记。
第二种“即办”办理步骤是,纳税人选择“承诺制”容缺办理,具体步骤是,纳税人先签署承诺书,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证明》,纳税人应在不超过6个月的承诺期内办结其他未办结事项。
注意,如果纳税人不满足“免办、即办”的条件,不能使用“简易注销”的方式进行税务注销,具体细则可以参考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与税务机关的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税务简易注销公司的步骤和流程法律分析:1.流程精简简易注销的程序比一般注销程序会省略很多步骤,办理更方便,比如简易注销的企业不需要进行清算组备案和登报公告,直接在网上申请简易注销,没有人提出异议,即可办理完毕。
一般注销就是按正常注销流程走,步骤更繁琐。
时间更短简易注销办理步骤少,效率快,简易注销在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上公示45天,然后向工商部门提出建议注销申请,即可办理完毕,一般需要2个月左右。
一般注销方式登报公告期45天,再加上清算、税务注销、工商注销等,至少需要3个月的时间才能注销完毕。
注销流程不同简易注销: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填写相关注销信息并进行公告,公告45天后带上材料去工商局申请简易注销即可。
一般注销:成立清算组清算,然后登报公示,注销税务,注销银行账户,注销医社保账户,注销公章效力,注销营业执照。
办理条件不同申请简易注销的公司需要满足这些条件:获得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
不能办理简易注销的企业,和办理简易注销失败的企业,只能通过一般注销方式,完成公司注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