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对象资格:甲级工程咨询单位的资格标准一、基本条件1、综合实力和业绩。
从事工程咨询业务5年以上,独立承担国家或地方大型基本建设项目或技术改造限上项目的工程咨询任务不少于10项,社会信誉卓著。
单位从事工程咨询业务不足5年者,可申请甲级工程咨询临时资。
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或固定资产不低于150万元。
有良好的固定办公场所。
工程咨询年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上。
技术力量1、技术力量雄厚。
专职从事工程咨询业务的技术人员不得少于24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咨询工程师资格的人员不得少于30%,从事工程咨询业务5年以上的技术骨干不得少于6人。
专业配备合理。
按业务领域和服务范围配备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同时承担2个及以上大型项目工程咨询任务的能力。
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10年以上工程咨询业务,并主持过2个及以上大型项目工程咨询任务。
技术水平和技术装备1、掌握现代工程技术和科学管理方法,技术装备齐全和先进,具有较完整的专业技术资料积累,以及具有处理国内外相关业务信息的水平。
具有独立或与国内外工程咨询单位合作承接国外工程咨询业务的能力。
直接从事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人均配备计算机1台,通信及信息处理手段完备,能应用工程技术和经济评价系统软件开展业务,运用计算机完成工程咨询成果文件编制达到100%,经济评价系统软件的应用达到100%。
管理水平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健全的管理班子,严格的管理制度。
建立了比较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制度,或已通过ISO9000族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乙级工程咨询单位的资格标准一、基本条件1、综合实力和业绩。
从事工程咨询业务3年以上,独立承担国家或地方大型基本建设项目或技术改造限上项目的工程咨询任务不少于10项,社会信誉卓著。
单位从事工程咨询业务不足3年者,可申请乙级工程咨询临时资。
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或固定资产不低于80万元。
有相对固定和良好的办公场所。
工程咨询年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上。
技术力量1、技术力量雄厚。
专职从事工程咨询业务的技术人员不得少于15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咨询工程师资格的人员不得少于20%,从事工程咨询业务3年以上的技术骨干不得少于3人。
专业配备合理。
按业务领域和服务范围配备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同时承担2个及以上大型项目工程咨询任务的能力。
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8年以上工程咨询业务,并主持过2个及以上大型项目工程咨询任务。
技术水平和技术装备1、掌握现代工程技术和科学管理方法,技术装备齐全和先进,具有较完整的专业技术资料积累,以及具有处理国内外相关业务信息的水平。
直接从事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中80%配备计算机,运用计算机完成工程咨询成果文件编制达到80%,经济评价系统软件的应用达到80%。
管理水平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健全的管理班子,严格的管理制度。
建立了以质量为中心的管理体系。
丙级工程咨询单位的资格标准1、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或固定资产不低于30万元。
专职技术人员不得少于10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咨询工程师资格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
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3年以上工程咨询业务,并主持过2个以上项目工程咨询任务。
申办手续:由申请单位提出,填写由中国工程咨询协会统一印制的申请书《工程咨询单位资格等级申请表》,报送初审单位。
报送材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件;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注明专业和技术职称;独立或合作承担过的工程咨询业绩;公司章程及质量管理制度文件;最新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或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固定资产清单,自有或租赁办公用房证明;其他有关证明文件等。
上述材料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留初审单位存档。
办理程序:甲级、乙级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程序一、初审:由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上海工程咨询协会(目前处于筹建阶段)对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查,并可聘请专家进行评审,在评审基础上提出初步意见报中国工程咨询协会。
认定:由中国工程咨询协会评审,提出初评意见,报全国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评审委员会审定。
公告:在全国性报纸和《中国工程咨询》杂志上预公布,30天内如无异议,即颁发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
丙级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程序一、初审:由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上海工程咨询协会(目前处于筹建阶段)对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查,并由上海工程咨询协会提出初步意见。
认定:由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定,并由上海工程咨询协会报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备案。
办理依据:1、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协业字[2001]038号)。
想注册一个建筑工程咨询公司要怎么办?建设工程咨询公司首先注册资金达到法定最低标准,一个股东最低注册资金10万、一个以上股东最低注册资金3万;另外,看公司是否有需要进行前置行政审批的经营范围,如果只是从事咨询业务的话是不需要进行前置审批的,直接到工商机关注册登记就可以了;如果您从事的是工程造价咨询或者工程监理等业务,应在办理营业执照后到北京市建委办理相关等级资质的申请,其中工程监理公司丙级资质要求注册资金最低50万,工程造价咨询公司乙级资质要求注册资金最低50万。
成立建筑造价咨询公司需要什么条件和申请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149号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
总 则 (略)
资质等级与标准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分为甲级、乙级。
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如下:
(一)已取得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满3年;
(二)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人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企业注册资本总额的60%;
(三)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5年以上;
(四)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6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
(五)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出资人除外);
(六)专职专业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由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
(七)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八)企业近3年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十)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齐全;
(十一)企业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办理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手续齐全;
(十二)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内无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禁止的行为。
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如下:
(一)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人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注册资本总额的60%;
(二)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0年以上;
(三)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8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
(四)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出资人除外);
(五)专职专业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由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
(六)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
(七)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八)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齐全;
(九)企业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办理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手续齐全;
(十)暂定期内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十一)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无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禁止的行为。
资质许可
申请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应当向申请人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专业部门提出申请。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专业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
申请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决定。其中,申请有关专业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商同级有关专业部门审查决定。
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的实施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将准予资质许可的决定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同时在网上申报:
(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申请书》;
(二)专职专业人员(含技术负责人)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造价员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身份证;
(三)专职专业人员(含技术负责人)的人事代理合同和企业为其交纳的本年度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凭证;
(四)企业章程、股东出资协议并附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
(五)企业缴纳营业收入的营业税发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的营业税完税证明;企业营业收入含其他业务收入的,还需出具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的财务审计报告;
(六)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
(七)企业营业执照;
(八)固定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九)有关企业技术档案管理、质量控制、财务管理等制度的文件;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新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不需要提交前款第(五)项、第(六)项所列材料。
新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其资质等级按照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至第(九)项所列资质标准核定为乙级,设暂定期一年。
暂定期届满需继续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应当在暂定期届满30日前,向资质许可机关申请换发资质证书。符合乙级资质条件的,由资质许可机关换发资质证书。
准予资质许可的,资质许可机关应当向申请人颁发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印制,分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遗失资质证书的,应当在公众媒体上声明作废后,向资质许可机关申请补办。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有效期为3年。
资质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应当在资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资质许可机关提出资质延续申请。资质许可机关应当根据申请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准予延续的,资质有效期延续3年。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名称、住所、组织形式、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注册资本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确立之日起30日内,到资质许可机关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合并的,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立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承继合并前各方中较高的资质等级,但应当符合相应的资质等级条件。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分立的,只能由分立后的一方承继原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但应当符合原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条件。
工程造价咨询管理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依法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不受行政区域限制。
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从事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从事工程造价5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包括:
(一)建设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项目经济评价报告的编制和审核;
(二)建设项目概预算的编制与审核,并配合设计方案比选、优化设计、限额设计等工作进行工程造价分析与控制;
(三)建设项目合同价款的确定(包括招标工程工程量清单和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合同价款的签订与调整(包括工程变更、工程洽商和索赔费用的计算)及工程款支付,工程结算及竣工结(决)算报告的编制与审核等;
(四)工程造价经济纠纷的鉴定和仲裁的咨询;
(五)提供工程造价信息服务等。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对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者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
第二十一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承接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时,应当与委托人订立书面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与委托人可以参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二十二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
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应当由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加盖有企业名称、资质等级及证书编号的执业印章,并由执行咨询业务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加盖执业印章。
第二十三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自领取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材料到分支机构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一)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拟在分支机构执业的不少于3名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证书复印件;
(四)分支机构固定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受备案之日起20日内,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四条 分支机构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应当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负责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订立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
分支机构不得以自己名义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订立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
第二十五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应当自承接业务之日起30日内到建设工程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六条 工程造价咨询收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由当事人在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