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回答1、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可以向当地税务机关进行举报;2、根据相关规定,向社会公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并将信息通报相关部门;3、公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和对当事人实施惩戒,应当遵循依法行政、公平公正、统一.规范的原则;4、税务机关通过建立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公布信息系统和利用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等渠道,对外公布并由相关部门根据这些信息对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和管理措施。
分析税务机关应当在失信主体确定文书送达后的次月15日内,向社会公布下列信息:失信主体基本情况;失信主体的主要税收违法事实;税务处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及法律依据;确定失信主体的税务机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布的其他信息。
相关法律税务机关对当事人依法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未提起行政诉讼,或者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后,在法定期限内未提起行政诉讼,或者人民法院对税务行政处罚决定或行政复议决定作出生效判决、裁定后,有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确定其为失信主体。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如何操作?打开国家税务局网站,在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栏中输入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注册地址、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财务负责人姓名和财务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输入完毕后点击检索按钮。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哪查各级税务机关对达到一定涉案金额的偷税和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普通发票等8类税收违法案件向社会公布。
不但这些案件的违法事实、法律依据、处理处罚情况会被公布,而且违法当事人的基本信息以及相关中介机构责任人也会被列入“黑名单”一并曝光。
这些违法信息将被归集到“信用中国”网站进行公示。
同时,这些“黑名单”信息还会通过税务总局的公告栏、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进行宣传。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注:有纳入期限的,不适用前款要求。
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法院应当删除失信信息。
依照本条第一款要求删除失信信息后,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重新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六个月内,申请执行人申请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如何查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登陆国家税务总局,点击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然后查询,如果没有当事人姓名就代表未违法。
点击国家税务总局《各省税务公告汇编》,查询各省公告,就是慢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