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办理程序:
申请资质证书的单位,向本单位所在地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报资质证书申请表,并提交申报材料。
省级环境保护部门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提出预审意见,对符合条件的,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室受理经省级环保部门初审后的材料。
国家环保总局科技司组织专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
经过专家审查的企业在国家环保总局网站公示一周。
国家环保总局科技司将经公示后的材料提出意见后,报经主管局长审批后办理公文。
扩展资料:
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办理所需材料:
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含电子版),以下材料均提供一份。
法人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者其他资信证明。
技术人员专业资格证书、操作人员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岗位培训证书和聘用合同(复印件)。
实验室场所证明(或运营单位与专门检测机构签订有技术合作协议承担运营单位的检测任务的,可视为具备实验室条件)。
预防和处理污染事故的方案。
规范化运营质量保证体系有关管理制度。
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实例,包括运营项目简介、运营合同、用户意见、环境保护监测机构出具的设施运行排放情况监测报告。申请临时资质证书的除外。
申请增项和升级的单位,应提交上年度县级(或地、市)环保部门出具的守法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如何办理环境保护设施专门运营单位资质认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
办理建筑资质的流程建筑资质办理流程:1、根据资质标准,配齐人员,设备,社保等等条件;2、购买法人卡,自然人卡,填写卡内资料,制作申请表;3、准备所有资料所需的复印件及原件;4、用法人卡上报申请事项;5、通过审批,取得资质证书或者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乡镇污水处理厂审批流程由市规划建设局制定该污水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作为审批建设项目任务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法定附件;
经市国土资源局审核,同意项目的用地预审;
当地政府管委会向市发展和改革局请示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的立项,确定业主建设单位取得中标通知书后才能投资启动项目;
开展环保设施的建设,项目竣工;
向市环保局(办公室文秘)提交试运转申请,具体材料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防治污染设施设计方案、竣工工艺流程图、治理合同及治理技术方案已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案(或审查)的证明材料。
经环保局审核材料、组织现场检查,同意项目试运转,期限为90天。特殊工程经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可适当延期,但最长不得超过150天。试运转的最后30天为验收临测报告期;
试运转期满后,提交竣工验收申请。试运转成功的项目,应在试运转期结束后的20天内向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验收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式3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临测报告、污染治理工作总结(应包含工程设计、投资、施工、试运转情况及以及运行费用等内容)、环境保护管理制度、防治污染设施操作规程;
由环保局组织现场检查、验收。现场检查内容有:防治法治设施现场运行情况、防治污染设施试运转运行记录、是否装有排污计量装置,具备临测采样条件,排污口设置专门标志、是否有不合理短路排污口、周围环境的生态恢复情况、其它防治污染措施的落实情况;
取得环保合格验收。其条件有:建设工程环境影响审查批复手续齐备、污染
防治设施委托有资质的环保治理单位进行设计、施工,并进行方案评估,技
术资料齐全、施工过程严格遵守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并按照环境影响评价
报告和环保审批意见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防治污染设施稳定、正
常运行,符合交付使用的条件、外排污染物达到规定的环境标准、有规范化
建设过程受到破坏并可恢复的环境已经得到恢复。
再出具验收意见,发放排污许可证。其内容有:对验收合格的环境保护设施,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验收意见,与其相对应的建设项目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并发放排污许可证;
对验收不合格的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单位须按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重新申请验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受理申请后30天内组织现场再次检查验收后出具验收意见,发放排污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