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司清算注销的流程:1、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2、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并进行债权登记,债权人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3、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并制定清算方案。4、处置资产,包括收回应收账款、变卖非货币资产等,其中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应作坏账处理,报经税务机关批准后才能扣除损失。5、清偿债务,公司财产(不包括担保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应按照法定顺序清偿债务,即支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6、分配剩余财产,公司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清偿债务后有余额的,按照出资或持股比例向各投资者分配剩余财产,分配剩余财产应视同对外销售,并确认隐含的所得或损失。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7、制作清算报告,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五)清理债权、债务;(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没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税务清税注销流程税务清税注销流程如下:1、纳税人是否属于非正常户或者目前被税务局调查状态,先解除以上状态。
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
清税完毕后,持税务机关出具《清税证明》、《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等相关资料,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
第四步,税务机关受理,符合即时办结条件的,当场办结注销。
不符合的,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反馈给纳税人。
税务注销流程:1、先解除非正常户纳税人状态或者税务机关调查结案(1)对于部分特殊的纳税人,在办理清税申报前,如果属于非正常户,需要解除非正常状态,并补办申报纳税手续。
(2)对于被调查企业在税务机关实施特别纳税调查调整期间,税务机关在调查结案前原则上不予办理注销手续。
需要纳税人结束调查后,在申请注销税务登记。
(3)对于没有以上状态的纳税人可以不必经过这一步,直接进入下一步。
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办理一照一码户清税申报,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清算所得是指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者交易价格减除资产的计税基础、清算费用以及相关税费等后的余额。
纳税人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应在办理一照一码户清税申报前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出口企业应在结清出口退(免)税款后,办理清税申报。
缴销的发票不能有遗漏,出现损毁、遗漏的需要出局说明。
无须向税务机关提出终止“委托扣款协议书”。
税务机关办结清税申报后,委托扣款协议自动终止。
清税完毕后,持税务机关出具《清税证明》、《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等相关资料,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具体需要的资料可以参考下表中的清单材料4、税务机关受理,符合即时办结条件的,当场办结注销。
不符合的,在 20 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反馈给纳税人。
对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 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纳税信用级别为 A级和 B级的纳税人;控股母公司纳税信用级别为 A级的 M级纳税人;省级人民政府引进人才或经省级以上行业协会等机构认定行业领军人才等创办的企业;未纳入纳税信用级别评价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未达到增值税纳税起征点的纳税人。
资料齐全,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若现场提交资料不齐,可采取 “承诺制” 容缺办理,在其作出承诺后,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纳税人应按承诺的时限补齐资料并办结相关事项。
若未履行承诺的,税务机关将对其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纳入纳税信用D级管理。
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纳税人,主动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的,依照上述规定注销即时办理。
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纳税人,主动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的,税务机关可根据纳税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纳税人,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裁定书向税务机关申请税务注销的,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按照有关规定核销“死欠 ”。
税务机关在核查、检查过程中发现涉嫌偷、逃、骗、抗税或虚开发票的,或者需要进行纳税调整等情形的,办理时限中止。
综上所述,税务清税注销流程具体信息可以前往当地税务机关或者到当地法律政策专业网站等查询,以便尽快顺利地完成清税注销程序。
当然,在办理税务清税注销手续之前,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也要确保自己的其他社会行政事宜已经搞定,比如社会保险缴纳情况等,才能顺利完成整个清税注销流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税务清税注销流程法律分析:1、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之前,首先应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2、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时应提交注销税务登记申请书、上级主管部门批文或董事会、职代会的决议和其他有关资料。
经税务机关审核后符合注销登记条件的,可领取并填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3、税务管理部门经稽查、审核后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发生变化需改变税务登记机关而办理注销税务登的,原税务登记机关应在对其办理注销手续后,向迁达地税务机关递解纳税人迁移通知书,并附纳税人档案资料移交清单,由迁达地税务登记机关为纳税人重新办理税务登记。
如有缴未结清的税款,需要结清税款后,才能办理注销续。
所领购的发票,尚未进缴销,需要缴销发票后,才能办理注销续。
税盘尚未办理注销,需要注销税盘后,才能办理注销续。
企业被纳正常户,需要先补充纳税申报、补缴税款并缴纳相应的滞纳和罚款,解除正常状态后,才能按照正常程序提交注销申请。
法律依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