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许可证是建筑工程中重要的证件,对于需要办理的施工单位就要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办理。那么在办理的时候需要遵守什么样的流程呢?这就是大家要清楚的一点,从下面的内容中就能知道具体的规定。我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上海办理施工许可证流程 (一)网上填报 建设单位进入“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网上政务大厅”的“项目类”中“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系统”,使用“法人一证通”登录“系统后,按下列程序完成网上申请: 1、填写申请表。网上填写《上海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和《上海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措施现场审核表》,并确认申请表中每项工程明细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相应的内容一致。 2、申请表和承诺书签章。打印《上海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上海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措施现场审核表》和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终身质量责任承诺书(含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按规定完成参建各方签章。 3、扫描上传材料。扫描上传申请需要的相关证明文件、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终身质量责任承诺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其中《上海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措施现场审核表》,在质量安全机构完成质量安全措施现场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后扫描上传。 4、提交申请。 (二)窗口办理及提交材料 网上填报后,建设单位需携带以下书面材料,到工程报建告知单明确的施工许可证办理部门申请。 1、《上海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 2、建设用地批准书或房地产权证复印件(提供原件复核);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提供原件复核); 4、建设资金已经落实的证明材料: (1)建设单位支付给施工总包企业的不少于建筑工程合同价10%预付款的银行入帐凭证复印件(提供原件复核); (2)《建设资金已落实及无拖欠工程款承诺书》;存在拖欠工程款情形的建设单位,提供银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担保。 (3)政府投资工程按财政部门支付要求落实资金的凭证。 5、《上海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措施现场审核表》;(注:施工许可申请受理后,建设单位在质量安全监督完成现场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后提交。) 6、《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的承诺书》或者相关证明文件。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 (三)质量安全措施现场审核 1、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自施工许可材料接收之日起,安排现场审核; 2、按现场审核的要求,实施现场审核,在现场审核表中签署审核意见和信息系统中确认审核完成。 (四)核发施工许可证 发证机关自现场审核通过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对符合许可条件的,核发施工许可证。二、什么是施工许可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的批准文件,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三、相关法律知识 《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看完本文之后,大家就要知道法律上的规定。对于施工许可证的办理我们需要了解清楚,才能更有利于办理。在办理成功之后才能合法的进行施工,受到法律的保护,否则就是违法行为还会受到法律的相关处罚。
上海如何代办建筑资质?准备材料:申请人需准备相关的资质升级申请表、原有资质证书副本、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等必要材料。
填写申请表并递交: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填写完整申请表,然后携带材料前往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递交。
材料审核:相关部门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查是否符合升级条件,并进行资质评估和审查。
现场检查:根据需要,相关部门会对申请人的工程项目进行现场检查,以了解申请人实际业务情况和技术能力。
资质考试(如有需要):一些特定的建筑资质升级可能需要进行专业知识考试,申请人需要参加并通过考试。
审核结果通知:相关部门会对申请结果进行审核并进行评定,并将结果通过通知书等形式告知申请人。
证书领取:如审核通过,申请人可在指定时间内凭相关证明文件到指定地点领取新的建筑资质证书。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办理流程可能会因个人情况、不同的资质类别和所属行政区域而有所差异,建议在办理前提前咨询相关部门,确保获取最新的办理要求和流程。
上海建筑资质办理流程是什么法律分析:1、企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到企业所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取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按规定填写并准备申请表准;3、报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并核查所报材料原件(市区内企业直接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并核查所报材料原件);4、对申请资质的建筑业企业进行网上公开,公示时间不得少于十天;5、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主管领导审批;6、将合格企业的申报资料报送省建设厅。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资产;(二)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注册建造师及其他注册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三)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四)具有必要的技术装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十三条 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