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记“*”为必填项目;
3栏系统自动产生,不需填报。
第4栏“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按本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换算成按月或按季金额填报;
第5栏“在职职工人数”按照上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填报;
“应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 1.5%,系统自动生成;
第7栏“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依据,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填报;
第11栏“本期减免费额”按减免残保金的金额填报;
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30人以下(含30人)的小微企业,应填报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和在职职工人数,申报系统自动设置后免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