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利得税和增值税。
小米在未取得在华投资者资格证的情况下出售所持有的新能源汽车公司股份,会面临资本利得税的征收。
新能源汽车公司作为制造业企业,其销售的产品需要缴纳增值税,如果小米直接投资新能源汽车公司,可能需要缴纳增值税。
税力量”激活新能源产业发展新动力税力量”激活新能源产业发展新动力
第二十届上海国际汽车工业展览会正式拉开了帷幕,来自常州市金坛区的中创新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携“顶流”46系圆柱电池亮相展览会。据了解,该产品采用一体化装配技术,电芯能量密度达到300Wh/kg,同时可满足6C快充场景。
中创新航作为全球领先的新能源科技企业,一直以来都将技术创新作为企业打造核心竞争力的源动力,积极构建动力及储能电池领域技术生态圈,在材料技术创新、结构技术创新、制造技术创新和生态健康发展创新上不断发力。
在企业持续创新发展的道路上,税收服务形影不离。“税务部门以企业需求为导向,为我们提供了‘一企一策’的定制式服务,靶向辅导税惠政策,及时解决涉税难题,让企业诉求快响应、税惠‘红包’快落袋。”
企业负责人表示:“在企业发展最关键的时候,税务部门及时为我们送上了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1.25亿元的资金‘活水’注入到企业,为企业新技术研发解决了后顾之忧。”
新能源赛道坡长雪厚,为加速培育形成一批更多关键技术“攻坚者”、细分行业“领跑者”,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金坛区税务局积极构建新能源产业“税务服务专员”制度,对企业精准“把脉问诊”,量身定制税费支持方案,赋能新兴实体经济蓬勃发展。
贴心的服务赢得了常州市贝特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的点赞:“新能源电池行业是一个重资产的行业,在上马高镍三元正极材料项目的前期,企业投入了大量的资金购买材料设备,导致资金链较为紧张。
幸好,国家出台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一笔笔‘真金白银’的到账,有力地支持了我们的新项目投产。”
在税惠的助力下,江苏助您智能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的发展开启了“狂飙”模式。企业总经理自豪地说道:“在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下,企业累计享受到了近1000万元的税费红利,从而让企业有充足的资金用于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上,厂区整体设备智能化程度提升至70%以上。在科技的加持下,企业也实现了稳步向上发展,销售额将由2021年1.15亿元跃升至2023年的1.5亿元。”
凭借过硬的品质,越来越多的金坛新能源产品正漂洋过海“闯”世界。在江苏威龙智能装备研究有限公司的门口,一个个集装箱正缓缓装车运往港口,忙碌的搬运中传递出对外贸易“春江水暖”的气息。
“税务部门的暖心举措让我们企业‘无忧远行’。”企业负责人说道:“随着国际销售市场的不断扩大,涉及的境外税收问题也随之增多,税务部门主动靠前服务,定期对企业进行全方位‘健康体检’和风险排查,帮助企业精准把握政策和规避涉税风险,有力助推了企业‘出海’之路越走越稳。”
针对企业遇到的特殊涉税问题,金坛区税务局还推出了个性化的服务举措。常州瑞峰新能源有限公司会计深有感触:“前段时间,由于公司负责人在国外处理一笔境外甲方付款业务,但是境外甲方打款时,要求提供中国税收身份证明,如果未及时提供,甲方的款项会根据自身经营重新调配,延迟付款。紧急时刻,税务部门为我们开通了‘绿色通道’,台后台快速联通,在线上进行资料的传递与审核,仅仅用时1天就完成了中国税收身份证明的出具,让资金‘活水’及时回流至企业。”
下一步,金坛区税务局将主动融入地方经济发展大局,用“好政策+优服务”赋能新能源产业发展,为形成规模化产业集群注入源源不断地“税动力”。
新能源发电企业有什么税收优惠政策?新能源发电企业优惠政策梳理
(一)所得税
目前我国针对新能源发电企业的所得税,在计算过程中都是从该新能源企业第一批产品获得收入之后的纳税年度开始进行,在前三年会免征新能源企业的所得税,第四年到第六年企业所得税只需要缴纳一半。但是目前很多新能源发电企业对于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认知力度不足,在享受该税务优惠政策过程中没有进行优惠政策的落实,还有着以下几点问题:首先我国很多新能源企业对于享受优惠政策开始的时间在认知上有一定的问题,认为其是从第一笔开具发票的时间开始的。但是我国税收政策中,将该企业电力设备开始投入使用后获得第一笔收入作为首次享受优惠税收政策的时间。对于发电企业而言,其在获取经济效益跟开具发票还有着一定的时间差,也就导致了企业在享受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过程中存在有一定的问题。此外很多新能源发电企业将非项目生产经营所得税经营所得享受优惠政策,但是在我国税收政策中,要求企业对不在目录范围内的经营效益跟享受优惠政策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经济效益进行分开核算,如果是多带带核算的项目,不得享受该税收优惠政策,一些非项目经营所得的效益,也不享受该优惠税收政策,具体包含有财政贷款贴息以及固定资产收益等等。此外项目经营所得与非项目经营所得互相弥补亏损。因此各新能源发电企业不得允许应税项目跟减免税项目所得以及亏损相互弥补等问题出现,值得说明的是关于应税所得与免税亏损是否可以相互弥补,各个区域的税务局也没有进行明确定论,因此企业在实际纳税过程中需要先对当地的税务机关进行咨询,后续方能够进行。
(二)增值税
在我国财税81号文件中,明确了风力、太阳能发电所产生的电力实现增值税,需要实行即征即退的50%政策。但是很多企业在享受上述优惠政策过程中,还存在有以下几点涉税风险。我国很多企业对于即征即退收入以及一般货物收入中的增值税并没有严格进行划分,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只有新能源发电企业的清洁能源的生产效益才能够享受,其他收入实现的增值税要作为一般货物收入计算。但是我国很多企业还没明确增值税退税收,所得税延期缴纳问题频频发生,增值税在入库之后也无法及时进行返还。在实务中因为退税流程复杂以及当地政策紧张等因素,导致了在增值税退还过程中存在有时间比较长以及跨年现象频频发生等问题出现。
(三)耕地占用税以及土地使用税
针对耕地占用税以及土地使用税,各个地区对于新能源发电企业的优惠政策存在有一定的差异性,并且存在有以下几点涉税风险:1、错误计算应税面积。因为新能源发电企业的占用面积比较大,各个区域还通过点征的方式来进行。但是一些企业在实际运行过程中需要按照办理的土地证面积来进行耕地占用税以及土地使用税的缴纳,因为很多企业都是通过租用的方式占用部分土地未办理相应面积的土地证,也就经常性导致了少缴纳税的问题发生。2、纳税地点错误。耕地占用税跟土地使用税一般需要对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来进行缴纳,纳税人跨地区使用土地过程中需要对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来进行缴纳。但是很多新能源发电企业在跨地区占用土地过程中,并没有按照相关要求来进行缴纳,只是对企业的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缴纳。
新能源发电企业在应用优惠税收政策中的几点建议
(一)深化税收优惠政策。为了保障税收优惠政策在新能源发电企业中的落实力度,还要企业能够对自身生产经营体制进行探究,并做好对税收优惠政策的研究工作,选择最适宜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将优惠税收政策的作用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让企业自身的整体税负得到有效降低,这样才能够让税收政策的激励效果以及促进作用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二)及时履行备案手续。近年来随着我国简政放权政策的落实,很多税收优惠政策的申报程序均是由审批审核转变为审核备案制度,对于纳税人的纳税工作也提供了一定的便利性。但也要求企业能够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时,对税务机关做好税务备案手续,按照我国税务要求对企业生产经营中的留存跟备查资料进行保存,保存期限自享受优惠日开始计算,为期10年。对于无法出具印证材料的纳税人,无法享受该优惠政策。(三)强化会计核算力度。在准确会计核算结果基础上,才能保障企业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因此新能源发电企业要规范目前的会计核算模式,让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得到有效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