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在发票上印有“盖章”字样的地方或旁边,一般在发票右下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如果是个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税务局规定应在开具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本单位的发票专用章。
如果是申请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规定,增值税纳税人应在代开专用发票的备注栏上,加盖本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如果是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应由代开企业在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备注栏上加盖本单位的发票专用章。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它联次构成,分为三联版和六联版两种。
盖章的注意事项:一般通常情况下,具体盖的时候,一定要注意看准盖章的地,发票右下角有一个销售方盖章处,不要盖在中间,最好字体头朝上,尽量盖清楚即可。
而且发票上一定是只能盖发票专用章,公章及财务章均不符合要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2小规模纳税人到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本单位发票专用章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4〕153号)第十一条:“增值税纳税人应在代开专用发票的备注栏上,加盖本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3小规模纳税人到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1024号)第三条第三款:“无论使用计算机开具还是手工填开,均须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否则无效。
”。
增值税发票章盖在哪?发票章的位置通常在发票正面,一般在左下角或右下角。具体位置可能会因为发票的类型而有所不同,例如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章位置也会不一样。
以下是盖发票章时需要注意的事项:
确认盖章位置:不同类型的发票和不同的开票公司,其发票章的位置也可能有所不同,因此在盖章之前需要确认清楚具体的盖章位置和附加信息,以避免出现错误。
不要遮挡重要信息: 在盖章时,发票章的位置应在发票核心信息区域之外以避免遮挡重要信息,例如付款金额、销售方信息、购买方信息等。
原则上不允许篡改: 如果已经盖章且未来收到退回要求更改或撤销的通知前,一般不应随意更改或撤销发票章。同时,因为涉及发票抵扣等问题,未经核实授权的盖章及后期处理也可能会产生纠纷。
保护好发票安全: 盖章后的发票应妥善保存,防止丢失、灰化或破损等问题。如果已经遇到安全问题,应及时联系开票方或相关部门进行处理或补开发票。
一定要注意仔细,确保发票符合法律和财务规定,并且能够在后期的抵扣以及其他流程中正常使用。
发票专用章盖在哪里?盖在发票上印有“盖章”字样的地方或旁边,一般在发票右下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一条 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扩展资料一、形状为椭圆形,尺寸为40×30(mm);
边宽1mm;
中间为税号, 18位阿拉伯数字字高3.7mm,字宽1.3mm,18位阿拉伯数字总宽度26mm(字体为Arial);
税号上方环排中文文字高为4.2mm,环排角度(夹角)210-260度,字与边线内侧的距离0.5mm(字体为仿宋体);
税号下横排“发票专用章”文字字高4.6mm,字宽3mm,延章中心线到下横排字顶端距离4.2mm(字体为仿宋体);
发票专用章下横排号码字高2.2mm,字宽1.7mm,延章中心线到下横排号码顶端距离10mm(字体为Arial),不需编号时可省去此横排号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发票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