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通过对税种的设置以及在税目、税率、加成征收或减免税等方面的规定,可以调节社会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促进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国家政权是税收产生和存在的必要条件,而国家政权的存在又依赖于税收。税收业务的具体处理需要国家、企业和其他有关方面共同参与,它们处理税收的具体业务构成了税务工作。企业从其纳税的角度要处理税务的核算,为了既合法、合规又合理地纳税,需要对企业税务的各个方面进行筹划,有关部门需要对纳税业务进行监督检查。20世纪90年代初期,我国税制进行了较大幅度的改革。为了巩固和完善新税制,近年来,国家根据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及新税制在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陆续对一些税收政策进行了必要的调整。我国会计制度与准则也在不断改革与完善,尤其是2007年实行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我国整个经济体制改革需要会计和税务的改革奠定基础,因为会计和税务改革的不断深入也体现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渐完善的过程。会计和税务两方面的内容本身是紧密相连的,在改革过程中是相互影响和促进的。在企业中,税务制度改革后,对涉及税费及有关方面的会计核算内容、程序和方法等都形成影响;反过来,会计制度的改革,对税务制度有关内容的完善也有促进作用。因此,会计处理与核算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在特定税务制度下进行的。随着税务制度的不断改革与完善,会计处理与核算的内容和方法等也不断发生着变化。新会计准则实施与税制进一步改革后,需要相关人员学习、理解、掌握与运用这些新行业规范。为了指导国家有关部门、企业、社会中介组织及有关单位正确处理税务中的核算、管理、筹划、代理、稽查与文书等工作,我们组织从事税务理论和政策研究工作学者及具有实务工作经验的专家编写了这套新准则新税法下的税务操作方法与实务丛书。
怎样写税务稽查预案税务稽查实施方案是指税务稽查实施部门通过案情分析,对税务稽查实施制定的行动计划。
为了使税务稽查实施工作有明确的目标和合理的安排,有步骤、高效率、顺利地完成税务稽查实施的工作任务,稽查人员在实施税务稽查前,应根据对稽查对象的情况分析,拟订比较简明、完整的税务稽查实施方案。
税务稽查实施方(预)案的主要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税务稽查实施的目的和要求
(2)税务稽查实施的范围和重点
(3)检查账证资料的所属期限
(4)税务稽查实施的具体方法和步骤
(5)稽查人员的分工
(6)稽查实施时间的安排
(7)稽查实施过程中预计出现问题的应急措施
税务稽查实施预案案例:
2005年3月,某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决定成立专案组,对某饰品有限公司2002至2004年度涉嫌骗取出口退税的违法行为实施立案稽查。在实施稽查前,市稽查局召开案情分析会,对上级局转入的协查资料、在该公司进行协查中发现的涉税违法疑点、该公司生产经营的特点和现状,以及在实施税务稽查时会产生的困难和应急预案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确定以票流、物流、资金流为主线对本案展开全面的调查取证工作,并拟定了全面、详细的税务稽查实施方案:
从稽查力量着手——在全局抽调了8名政治、业务素质较强的稽查人员组成了专案组,稽查局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负责本案的稽查工作。
从侦查力度着手——向市公安局通报案情,提请警方提前介入联合办案。
从生产规模着手——进一步查看、分析该公司是否有实际生产能力,其生产能力是否与销售货物的数量相适应,有无存在异常情况。
从专用发票着手——对该公司的所有进项发票进一步进行全面清理,分门别类,并采取直接赶赴各地调查和发函取证等多种方式,掌握第一手证据。
从资金流向着手——进一步对该公司的资金流向进行全面检查。违法分子要达到骗税的目的,在资金的运作上,必定存在异常的现象,必有异常的资金流向,为了外汇的核销,可能会采取买汇等手法,要通过银行等款项往来,进一步查找和掌握认定骗税的相关证据和线索。
从运输费用着手——进一步检查该公司发生的运输费用是否与购入、发出货物的数量相配比,推算出企业是否真正有货物的购进和发出,验证购入货物的真实性,查找和掌握认定骗税的佐证材料。
从知情人员着手——进一步排摸该公司的知情人员,通过政策宣传、讲清道理,打开缺口,查找和掌握该公司接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骗取出口退税的内情和线索。
从会计资料着手——进一步检查该公司的各类收入、成本费用、货币资金、结算资金、存货等会计账户,查找和掌握该公司接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骗取出口退税的证据和线索。
从外围关系着手——加强与该公司业务关系单位所在地税务机关的联系和配合,打开业务关系单位的缺口,取得认定接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骗取出口退税的佐证材料。
从责任人员着手——加强和公安部门的配合,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谈危害、论后果,以法律和政策攻破责任人员的心理防线,促使责任人员讲清问题,尽快突破本案。
税务稽查办案流程四环节税务稽查流程,主要分为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个环节。
税务稽查流程的流程一:选案环节由税务稽查局选案科筛选要进行税务稽查的对象,选择方式包括人工选案、计算机选案、举报、其他等等。
选择完毕后,经稽查局局长批准,再将拟计划税务稽查的企业名单送至检查科进行检查。
税务稽查局应当统筹安排检查工作,严格控制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检查次数,不能对企业进行太多太频繁的次数检查。
税务稽查流程的流程二:检查环节检查科再根据选案科的企业名单,组织稽查人员实施税务稽查,通过采取必要的稽查方法和手段,收集案件的证人证言、书面证据,整理制作了《税务稽查报告》后,将案件移送至税务稽查局审理科。
检查前,税务稽查应当告知企业检查时间、需要准备的资料等,检查应当由两名以上具有执法资格的检查人员共同实施,并向被查对象出示税务检查证件、出示或者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
采取调取账簿资料、实地检查、询问、查询存款账户、异地协查等方式,对企业的财务资料进行税务稽查,寻找企业少交税款、晚交税款的线索,但对于多缴税款不属于其税务检查的范围。
检查科调取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时,应当向企业出具调取账簿资料通知书,并填写调取账簿资料清单交其核对后签章确认。
税务稽查流程的流程三:审理环节税务稽查检查结束后,审理科对案件进行审理,对于检查人员的初步意见作出最终决定,形成结论性文书。
对于涉案金额较大的,则应当提请税务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进行审理。
检查结论性文书:1、对于有税收违法行为,应当作出税务处理决定的,制作税务处理决定书;2、有税收违法行为,应当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的,制作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3、税收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税务行政处罚的,制作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4、没有税收违法行为的,制作税务稽查结论。
案件审理主要关注的内容包括:税收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数据是否准确,资料是否齐全;适用法律法规是否适当,定性是否正确;案件审理过程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否存在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税务处理、处罚建议是否适当。
审理中对于存在不合规行为的检查资料,应当要求检查科进行补正或者补充调查。
拟对企业或者当事人作出税务行政处罚的,应当向其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告知其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的权利。
被查对象或者其他涉税当事人可以书面或者口头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对当事人口头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应当制作陈述申辩笔录,如实记录,由陈述人、申辩人签章。
税务稽查流程的流程四:执行环节税收执行部门根据税务处理决定书送达至当事人,要求当事人进行补缴税款,待执行完毕税款入库后形成执行报告,并将缴款凭证复印件等资料交给案卷管理科室,进行入库保管。
对于纳税人未按期缴纳税款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应当依法签字执行或者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
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可以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