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如下:(一)申请人持有关材料向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提交申请;(二)乡镇人民政府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提出初审意见,报县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查;(三)受理申请的机关自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10日内作出决定。
符合条件的,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村民住宅建设的,可由县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作出决定。
符合条件的,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是什么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前,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城市、县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规划的法定凭证,是建设单位和个人用地的法律凭证。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制度要充分体现农村特点,体现便民利民和以人为本,满足农民生产和生活需要,遏制农村无序建设和浪费土地。
申请乡村规划建设的材料如下:住宅建设村民住宅建设项目1、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村民住宅建设项目)申报表;2、建设项目申请书;3、相应测绘资质单位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放线测量技术报告;4、多层建筑需提供相应资质单位设计的施工图2份;5、消防审核意见;6、建设用地相关证明,占用农用地建设的需提供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7、建设项目对四邻有影响的,需提供四邻签字认可意见;8、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公共设施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性事业建设1、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性事业建设)申报表;2、建设项目申请书;3、相应测绘资质单位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放线测量技术报告;4、相应资质单位设计的施工图3份;5、消防审核意见;6、建设用地相关证明,占用农用地建设的需提供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7、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不得占用农用地;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农村自建房审批流程和手续农民建房申请宅基地的审批程序以及手续:1、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2、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3、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报市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5、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6、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7、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农村自建房是什么:自建房(农民房)是泛指拥有自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自己组织并通过雇佣他人施工,而建造的房屋和建筑。自建房是我国传统建造方式的主流,尤其是在我国农村地区,农村居民几乎都是通过自建房方式,来满足各自的居住需求。另外在我国商品房政策推出前,很多单位也曾通过集资自建房的方式,来解决企业员工的居住需求问题。随着国内经济水平的逐步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自建房建设水平越来越高,类型越来越丰富,尤其江浙一带种类多样。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农村建房需要几部门审批手续法律主观:农村建房审批有什么手续,申请建房农村村民向所在地 村民委员会 提出书面建房申请(格式文本)→村民委员会集体讨论建房申请,张榜公布、期满无异议后,村委会签署意见并盖公章,同时附原有住房(拆除、调剂)协议或无偿交由村委统一管理的协议(统一文本)报所在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在l5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审查意见,并进行公示(7曰)。公示内容:申请建屋家庭常住人口数;原有住房建筑面积和占地面积。公示后无异议的,分别报建设、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会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现场踏勘。对符合建房条件的,对拟安排的占地面积、土地座落、屡次、建笺面积、原有住房拆除期限、新房建造时间等在所在行政村进行公示(7日)。→公示后无异议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规划审核意见,符合建房条件的,按程序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农村村民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使用建设用地建房审批手续,符合建房条件的,2O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意见;申请使用农用地建房的、按农用地转用审批程序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用地批准后: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程序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个工作日)→农村村民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再委托有资质的勘测单位放样,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士地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政府进行放样验线后,方司动工建设。
法律客观:申请建房农村村民向所在地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建房申请(格式文本)→村民委员会集体讨论建房申请,张榜公布、期满无异议后,村委会签署意见并盖公章,同时附原有住房(拆除、调剂)协议或无偿交由村委统一管理的协议(统一文本)报所在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在l5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审查意见,并进行公示(7曰)。公示内容:申请建屋家庭常住人口数;原有住房建筑面积和占地面积。公示后无异议的,分别报建设、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会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现场踏勘。对符合建房条件的,对拟安排的占地面积、土地座落、屡次、建笺面积、原有住房拆除期限、新房建造时间等在所在行政村进行公示(7日)。→公示后无异议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规划审核意见,符合建房条件的,按程序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农村村民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使用建设用地建房审批手续,符合建房条件的,2O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意见;申请使用农用地建房的、按农用地转用审批程序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用地批准后: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程序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个工作日)→农村村民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再委托有资质的勘测单位放样,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士地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政府进行放样验线后,方司动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