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由建设部实施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的有关资质证书变更: 【国生教育】为你解答
企业申请工商注册地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的,企业应向新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企业原工商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同意资质变更的书面意见;
变更前原工商营业执照注销证明及变更后新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首次申请资质的全部材料。
其中涉及到资质证书中企业名称变更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将受理的申请材料报建设部办理。
企业申请除上述内容外的资质证书有关变更,申报材料按下述要求报省建设厅办理变更手续。
(二)由省建设厅和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实施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的资质变更手续,按以下要求提交申请变更材料,报原资质审批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具体材料要求如下:
企业名称变更
(1)原资质受理单位盖章同意的企业申请报告;
(2)《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6)企业变更后的章程原件及复印件;
(7)工商变更登记基本情况表。
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
(1)原资质受理单位盖章同意的企业申请报告;
(2)《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文件,或主管部门任命书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法人的安全考核合格A证、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变更
(1)原资质受理单位盖章同意的企业申请报告;
(2)《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
(3)企业的任命书;
(4)职称证、劳动合同、身份证和有权单位出具的养老保险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其中,企业负责人变更,还需提交个人简历和安全考核合格证A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技术负责人变更还需提交个人简历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注册资本金、注册地址变更
(1)原资质受理单位盖章同意的企业申请报告;
(2)《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其中,注册资本金变更,还需提供验资报告和企业股东会决议原件和复印件。
由省建设厅、设区市实施资质许可的企业跨市、县变更工商注册地的,参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第(十五)条办理。
注销
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或者企业依法终止的应提交以下资料:
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证明其原因的有效文件。
(三)补办
企业遗失资质证书,可以申请补办。需提供下列资料:
申请补办的报告;
《建设工程企业证书增补审核表》;
在《中国建设报》等全国性建设行业报纸或省级综合类报纸上刊登的遗失声明。
资质许可分级
(一)由建设部实施的资质许可:
施工总承包序列特级资质、一级资质;
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的企业的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三级资质;
水利、交通、信息产业方面的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
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序列一级、二级资质;
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城市轨道交通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
钢结构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核工程、海洋石油、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建筑智能化工程等四个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
(二)由省建设厅实施的资质许可:
施工总承包序列二级资质(不含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的企业的施工总承包序列二级资质);
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不含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序 列一级资质和钢结构、桥梁、隧道、核工业、海洋石油、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资质变更怎么办理流程办理企业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的程序建筑业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名称、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30日内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涉及企业名称变更的,应当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变更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日内将有关变更证明材料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在2日内办理变更手续。
上述规定以外的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办理。
办理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应提交的材料企业申请资质证书变更,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资质证书变更申请;(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3)建筑业企业资质证韦正、副本原件;(4)与资质变更事项有关的证明材料。
企业改制的,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应当提供改制重组方案、上级资产管理部门或者股东大会的批准决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同意改制重组的决议。
企业发生合并、分立、改制的资质办理企业合并的,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立的建筑业企业可以承继合并前各方中较高的资质等级,但应当符合相应的资质等级条件。
企业分立的,分立后企业的资质等级,根据实际达到的资质条件,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规定的审批程序核定。
企业改制的,改制后不再符合资质标准的,应按其实际达到的资质标准及本规定申请重新核定;资质条件不发生变化的,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关于申请资质证书变更的程序办理。
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变更流程和所需材料1、主项资质由市住建委核准的企业,企业将变更资料报市建筑业协会审核,对符合要求的市建筑业协会直接办理变更并打印证书、盖章;2、主项资质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厅核准的企业申请资质证书内容变更(仅限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工商注册地址、工商注册号、注册资本金6个事项),企业将变更资料报市建筑业协会审核,并签署意见,对符合要求的市建筑业协会直接办理变更并打印证书,企业持打印后的证书和签署意见的变更资料至市住建委市场处盖章;针对主项资质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厅核准的企业的特殊情况,企业申请资质证书内容变更时,如遇到资质证书副本变更栏及备注栏已打满,企业将变更资料报市建筑业协会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企业持变更资料+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至省厅政务中心,由省厅一并受理变更事项和换发新资质证书,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准的企业另须省厅签署意见后,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换发新资质证书。
对主项资质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厅核准的企业申请除上述第三款第(二)条所列6个事项以外的事项,企业将所需资料报市建筑业协会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企业持所需资料报省厅政务中心。
所以说,企业在发展到一定阶段,必要的资质变更是必须的。
原地址的更换,原注册资金的限制,法定代表人的更换,这些变化都需要通过资质变更来改变获得法律效应和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资质剥离转让详细流程资质剥离也叫资质分立,即分立母公司拥有的建筑资质。
相当于拥有建筑资质的公司建立一个子公司或者一个独立的主体公司,然后进行资质分立。
资质分立完成后,新成立的子公司或主体公司与母公司进行公司变更,变更完成后进行资质剥离,被剥离的建筑资质属于新成立的子公司或主体公司,然后再进行公司及资质法人变更。
这样,一个完全新的建筑公司及建筑资质就剥离出来了。
办理施工资质剥离有几个步骤1. 找到满足您需求的资质发达的现代互联网可以找到正在通过互联网和中介传递的资质,满足自己的需求。
要对资质是否过期、是否进行资质年检等进行调查,以防止资质转移,发现不能使用。
协商确定资质转让了解后,选择适合自己资质的公司进行谈判谈判、资格转让谈判(资格剥离转让)、转让费用、支付方式等,并以法律形式确定,保护双方的权益,但注意签署过程并仔细检查条款。
转让方的资质剥离持有施工资质的公司(母公司)在规定的地域范围内以全资财产形式设立全资子公司,然后按照相关文件程序剥离其资质。
子公司办理变更子公司变更必须办理的事项为公司法人变更。
应向原审批机关申请。
只变更公司法人。
从法律上讲,这才是真正的建设资质转让。
当然,您也可以根据买家的需要更改公司名称。
公司法人变更时,可以变更税金,缴纳相关税金。
这是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资质转让必须涉及的内容。
资质转让建设部办理的资质变更仍为公司法人变更。
施工资质不能单独转让,但企业可以通过设立分支机构的方式进行资质分离,然后再转让。
资质转让完成后,公司需要进行一系列的变更,才能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
法律依据:《建筑法》第六十六条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