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缴税款利息怎么算

来源:转载互联网 时间:2023-07-05 04:21:57

纳税人多缴或少缴税款的处理:

纳税人多缴税款, 税务机关发现后,应立即退还。 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因税务机关责任,致使纳税人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补缴税款,但不得加收滞纳金。 因纳税人失误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以追征税款和滞纳金。 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5年。对偷税、骗税、抗税的,税务机关可以无限期追征税款及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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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税务机关造成纳税人多交税款,超过三年能否退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