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办跨区域涉税证明

来源:转载互联网 时间:2023-08-11 04:30:57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具体操作步骤第一步:登录电子税务局后,【我要办税】——【税源信息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第二步:填写申请表第三步:预览提交页面是对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信息进行预览,查看报告信息是否有误。若信息有误,请返回上一步进行填写,若确认无误即可点击提交按钮。第四步:审核点击【提交】按钮,提交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信息,需要等待税局人员审核。纳税人可在【我的已办事项】中查看审核进度。可点击“查看我的申请资料”查看刚才填写的表单信息,未审核前可点击“撤销申请”撤销跨区域涉税事项申请。第五步:完成税局人员审批通过后,您可以在【我的已办事项】看到状态为“受理通过”。

拓展资料跨区域涉税事项套餐(外省来本省经营):业务背景:外省市企业到达经营地后,要进行报验登记、预缴申报的话,需要以自然人身份登录电子税务,通过电子税务局,可以关联绑定外省的跨区域事项报告。对于未关联的跨区域事项报告:实现跨区报告的查询、关联对于已关联的跨区域报告,该自然人可以针对具体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实现报验登记、查看报告表,预缴申报,申报结果查询,、税款缴纳、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跨区域涉税事项延期等功能。纳税人端:一、关联外省跨区域事项报告,1、登陆电子税务局,选择个人办税,确认登陆信息后点击确定进入按钮。登陆后点击我要办税,点击其他服务事项,选择【跨区域涉税事项套餐(外省来本省经营)】。2、点击未关联外省跨区域事项报告,选择报告开具日期起止,录入外省社会信用代码和法人姓名,点击查询按钮。3、点击关联绑定,提示是否确定要关联涉税信用代码为xxx的报告,点击关联。提示关联成功。二、报验登记1、关联成功后,点击已关联外省跨区域事项报告。选择报告开具日期起止,点击查询。找到需要做报验登记的外省企业信息,点击报验登记按钮。2、跳转到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界面,勾选要报验的记录,点击下一步3、进入上传附报资料界面,上传资料或者不上传,点击下一步4、进入预览提交界面5、点击提交,报验提交成功。等待外出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6、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在电子税务局【跨区域涉税事项套餐(外省来本省经营)】中,再次查询此时状态已变更为:已报验未反馈。点击查看报告表,可以查看跨区报验信息。接下来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业务需要办理后续的系列业务。税务端:1. 外出地主管税务机关到140平台,所有待办下找到该笔申请,受理2. 进入受理页面,核实信息无误后点击事项办结。如存在问题可进行不予受理。3、录入隶属关系,主管税务局,主管税务所,点击下一步,再点击确定。至此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办理成功。

跨区域涉税事项办理流程

节约了企业经济和时间成本。常规的跨区域涉税事项办理流程包括以下步骤:

(1)新建项目(该事项内容包括完成本市跨区涉税事项报验登记,建筑业项目报告);

(2)预缴申报(增值税预缴申报、企业所得税预缴税款);

(3)申报结果查询;

(4)税款缴纳;

(5)打印完税凭证;

(6)注销建筑业项目报告;

(7)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反馈。

那具体应该如何操作呢?且看申税小微一一道来~

申税小微

新建项目

第一步:新建项目提交成功后,在模块首页,点击“进度查询”,可以查询受理进度。税务端办结后,纳税人可直接下载《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表》、《建筑业工程项目情况报告表》、受理通知书。

申税小微

新建项目

第一步:新建项目提交成功后,在模块首页,点击“进度查询”,可以查询受理进度。税务端办结后,纳税人可直接下载《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表》、《建筑业工程项目情况报告表》、受理通知书。

怎样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登记?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登记流程如下:

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税源信息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

填写申请表,预览提交。对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信息进行预览,查看报告信息是否有误。若信息有误,请返回上一步进行填写,若确认无误即可点击提交按钮。

点击【提交】按钮,提交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信息,需要等待税局人员审核。纳税人可在【我的已办事项】中查看审核进度。可点击“查看我的申请资料”查看刚才填写的表单信息,未审核前可点击“撤销申请”撤销跨区域涉税事项申请。

税局人员审批通过后,可以在【我的已办事项】看到状态为“受理通过”。

拓展资料: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需要准备些什么东西,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需要带什么东西

需要准备营业执照,公章,经办人相关资料。

本表由纳税人在跨区域经营活动前向税务机关报告时,以及在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有效期延期时填写。纳税人在跨区域经营活动前向机构所在地的国税机关填报,在办理报验管理有效期延期时向经营地或机构所在地的国税机关填报。

本表一式二份,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经营地的国税机关各留存一份。

"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栏,未换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纳税人填写原15位纳税人识别号,已领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纳税人填写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经办人"栏填写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的人员;"跨区域涉税事项联系人"栏填写负责办理跨区域经营活动具体涉税事宜的人员。"座机""手机"栏请务必准确填写,以方便联系沟通,尤其是方便税务机关及时反馈办理进程。

"经营方式"栏,按照实际经营情况在对应选项"□"里打"√"。

"企业所得税"栏,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企业所得税在国税机关缴纳的在"国税□"里打"√",企业所得税在地税机关缴纳的在"地税□"里打"√",依法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在"无企业所得税□"里打"√"。

"合同名称"和"合同编号"栏,按照同一份合同的名称和编号填写。

"合同相对方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栏,根据合同相对方的实际情况填写,若合同相对方无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可不填写。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编号""最新有效期止"栏,由办理报验管理有效期延期的纳税人填写。

纳税人因合同延期,需办理报验管理有效期延期的,重新使用本表,但只填写"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及"延长有效期"栏次,并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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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必须先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并且确保代扣代缴个税税种已经由税务机关认定通过。2、打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点击单位办税并完成登录。3、选定办理企业,点击办理个税业务。4、进入个税办理页面,点击立即办理。5、与常规个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