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开错了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当月作废;一种是跨月作废。当月作废的发票处理方法,在税控系统中找到错误发票,然后点击作废,重开开具。跨月作废,在税控系统中输入发票代码,然后开具红字发票,最后,可以在会计处理过程中核销收入红字发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二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发票开错了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当月作废;一种是跨月作废。当月作废的发票处理方法,在税控系统中找到错误发票,然后点击作废,重开开具。跨月作废,在税控系统中输入发票代码,然后开具红字发票,最后,可以在会计处理过程中核销收入红字发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二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发票开错了怎么办?实务中,企业发生发票误开,错开的情况,应当将错误发票作废或红冲处理。那么具体是红冲还是作废呢,根据不同的情况,处理原则也不同。
发票作废的情况: 增值税普通发票,当月开具,可直接作废,如果发票已经交给购买方企业,需要将发票各联次收回并加盖作废印章。 增值税专用发票选择作废必须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1当月发票,且发票各联次已经收回;2销售方未抄税并未入账;3购买方未认证或认证结果未通过。发票红冲的情况: 1、跨月的发票,不管是专票还是普票均需要红冲处理; 2、开具的错误发票是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或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不可以作废,因系统没有作废功能,只能选择红冲处理。 3、成品油发票开具错误应当作废处理。 4、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后,发生销售退回、销售折让、应税行为中止等的情形,不满足作废条件的,也需要开具红字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红字发票,不需要填开《红字信息表》,但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红字发票,需要填开《红字信息表》。一、金额、税额多开或少开 假如大家在收取发票时,发现了发票上的金额多开或者少开的问题出现,一定要及时联系销货方重新正确开具一张发票,对于这种情况,购货的一方是完全有义务及责任将错的发票进行退回的。 具体处理方法,购货一方需要将原来开错的发票上加盖或标明“作废”印记,并且清楚错误原因的信息,同时要求对方重新开具正确的发票过来。二、金额数目写错,但双方已经入账 在发票上的金额出错的情况下,双方或者一方已经进行了相关账务上的处理,这问题要该怎么办? 对于这种问题,财会人也不需要惊慌,处理方法也非常简单,既然已经入账了,那么要求对方按少开差额补开一张篮子的专用发票,并在在发票上注明清楚情况就可以了。三、发票金额多填,并且双方或一方已进行财务处理 关于这个问题可分为两个情况来处理,对于销货方已进行财务处理,但购货方未进行财务处理的,那么购货方需要将原来出错的发票退回给销货方,并要求销货方重新开具正确的发票,日期方面也需要重新填写重新开具的日期。 而对于双方已经进行财务处理的,那么就需要购货方向当地税务机关申办“销货退回折让”手续,并取得红字发票、各自冲减销售金额。四、发票信息填写不规范 对于只是发票上的信息填写不规范,而金额数目是填写正确的,那么只需要购货方将原来的错票进行退回,然后要求销货方重新开具符合规定要求的发票就可以了,开票的日期也需要重新填写,并且也需要在发票上注明“重开”字样,然后把原来的发票加盖“作废”标记就可以了。
发票开错了怎么办在实际工作中,难免会有发票开错的时候,开错了发票就等于开启了一个麻烦,那么发票开错了我们应该如何处理呢?一起来看看吧。
方法/步骤
1当月发现错误的,在税控系统中找到错误发票,双击,然后点击作废就可以了。
2根据需要可以重新开具新发票,注意作废的发票联次要齐全,然后盖上公司统一的发票作废章。
3如果是需要跨月作废的发票,需要在税控系统中输入发票代码。
4然后开具红字发票,最后账务处理的时候把收入红冲掉就可以了。
5如果开票当月有利润,且已预交了所得税是无法退税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二)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未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的;
(三)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未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的;
(四)拆本使用发票的;
(五)扩大发票使用范围的;
(六)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的;
(七)跨规定区域开具发票的;
(八)未按照规定缴销发票的;
(九)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