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一张增值税发票,认证不过去,可以通知对方冲红重新开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使用规定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规定:因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收到一张增值税发票,认证不过去,可以通知对方冲红重新开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使用规定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规定:因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一般情况下过了认证期就不能认证了,只能用作成本、费用发票入账谁的问题谁承担:如果对方把过期的发票寄给你,那就是他的问题,你可以让他重新开一张发票如
发票有报销期限是半年。一般来说,发票的报销应该是开出发票的当月或越及时越好。但是,不能跨年。跨年报销是需要做纳税调整的。所以,理论上,只要是当年的发票
不能作废,只能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审核通过后再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超过认证期未认证的,不得再认证抵扣,也不能申请开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应当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或申请稽核比对,并在通过的次月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即视为逾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