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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地址是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
国家税务总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税收工作的直属机构,正部级。
税收机构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
具体起草税收法律法规草案及实施细则并提出税收政策建议,与财政部共同上报和下发,制订贯彻落实的措施。
负责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过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税政问题进行解释,事后向财政部备案;承担组织实施税收及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责任,力争税费应收尽收;参与研究宏观经济政策、中央与地方的税权划分并提出完善分税制的建议,研究税负总水平并提出运用税收手段进行宏观调控的建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加格达奇机场到国税局有多远?怎么去最省时!费用大概多少?驾车路线:全程约1806.5公
起点:加格达奇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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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起点向正北方向出发,行驶60米,左前方转弯
行驶100米,右转
行驶1.1公里,进入晨光大街
沿晨光大街行驶3.2公里,右转进入景观大道
沿景观大道行驶380米,左转进入卫东大街
沿卫东大街行驶1.5公里,右转进入人民路
沿人民路行驶2.3公里,直行进入京加线
沿京加线行驶172.8公里,直行进入龙嫩公路
沿龙嫩公路行驶9.0公里,直行进入嫩泰高速
沿嫩泰高速行驶50米,直行进入嫩泰高速
沿嫩泰高速行驶230.8公里,朝齐齐哈尔/联通大道/哈尔滨/泰来方向,稍向右转上匝道
沿匝道行驶1.7公里,直行进入绥满高速
沿绥满高速行驶3.4公里,朝大庆/哈尔滨方向,稍向右转上匝道
沿匝道行驶570米,右前方转弯进入大齐一级路
沿大齐一级路行驶580米,直行进入绥满高速
沿绥满高速行驶119.4公里,稍向右转上匝道
沿匝道行驶1.9公里,直行进入大广高速
沿大广高速行驶15.1公里,在市政府出口,直行进入广电桥
沿广电桥行驶60米,左前方转弯进入广电桥
沿广电桥行驶1.1公里,直行进入大广高速
沿大广高速行驶158.8公里,朝白城/双辽/G1202方向,稍向右转进入解放互通立交桥
沿解放互通立交桥行驶760米,直行进入松原绕城高速
沿松原绕城高速行驶25.7公里,直行进入大广高速
沿大广高速行驶176.6公里,直行进入大广高速
沿大广高速行驶6.8公里,直行进入大广高速
沿大广高速行驶450米,朝双辽北/通辽/G45方向,稍向右转上匝道
沿匝道行驶1.2公里,直行进入大广高速
沿大广高速行驶439.2公里,朝赤峰东/S53方向,稍向右转进入红山互通
沿红山互通行驶800米,左前方转弯进入赤朝高速
沿赤朝高速行驶11.8公里,朝承德/锡林浩特/G16方向,稍向右转进入三眼井互通
沿三眼井互通行驶490米,直行进入丹锡高速
沿丹锡高速行驶6.4公里,在承德/赤峰南出口,稍向右转进入赤峰南互通匝道桥
沿赤峰南互通匝道桥行驶1.7公里,直行进入大广高速
沿大广高速行驶168.1公里,朝承德/北京/唐山/秦皇岛方向,稍向右转上匝道
沿匝道行驶600米,直行进入长深高速
沿长深高速行驶4.4公里,稍向右转上匝道
沿匝道行驶1.3公里,直行进入大广高速
沿大广高速行驶195.6公里,过高丽营南桥,朝广州/G45方向,稍向右转进入京承高速
沿京承高速行驶22.1公里,稍向右转进入太阳宫桥
沿太阳宫桥行驶460米,过太阳宫桥约260米后,直行进入北三环东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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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北三环东路行驶970米,过左侧的赛福特大厦D座,直行进入北三环中路
沿北三环中路行驶3.2公里,过北太平桥约1.1公里后,直行进入北三环西路
沿北三环西路行驶4.6公里,直行进入西三环北路
沿西三环北路行驶3.9公里,过航天桥,直行进入西三环中路
沿西三环中路行驶1.9公里,过新兴桥,在复兴门桥出口,稍向右转进入新兴桥
沿新兴桥行驶,过新兴桥约380米后,直行进入复兴路
沿复兴路行驶710米,右转进入羊坊店西路
沿羊坊店西路行驶220米,过右侧的京西大厦约220米后,左转
行驶60米,到达终点(在道路左侧)
终点: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地址国家税务总局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
国家税务总局邮政编码:100038。
国家税务总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税收工作的直属机构,正部级。
2018年3月,根据中共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
国家征税的基本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
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