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服务类的税率为6%。
国务院决定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同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作如下修改:
将第一条修改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将第二条第一款修改为:“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
将第四条第一款中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以下简称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修改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将第五条、第六条第一款、第七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中的“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修改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
将第八条第一款中的“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第九条中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修改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
将第八条第二款第三项中的“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修改为“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删去第八条第二款第四项,增加一项,作为第四项:“(四)自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的不动产,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将第十条修改为:“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将第十二条修改为:“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将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二项中的“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修改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将第二款第一项修改为:“(一)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删去第二款第三项。
将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修改为:“(二)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外出经营事项,并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报告的,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将第一款第三项中的“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修改为“销售货物或者劳务”。
在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中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制定”之前增加“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服务和无形资产适用退(免)税规定的,应当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退(免)税”。
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七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的有关事项,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经国务院同意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此外,还对个别条文作了文字修改。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并对条文序号作相应调整,重新公布。
参考资料
中国法院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票调整后有关税收管理
自己开专票怎么交税开专票的纳税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纳税方式并及时申报纳税,具体涉及增值税和所得税两个方面。
如果是自己开专票,需要了解两个方面的纳税问题:增值税和所得税。
具体来说,需要根据自己的纳税情况选择合适的纳税方式,并及时申报纳税。
对于增值税,可以选择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需要每月或每季度缴纳增值税,且需要在当月或下月15日前申报纳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按照规定,每年一次性缴纳增值税,并在次年1月20日前申报纳税。
对于所得税,需要根据收入情况选择适当的纳税方式,包括按月预缴、年度汇算清缴等。
同时,需留意税收优惠政策,如减免税、免税等。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涉及跨境电商、国际贸易等领域的专票开具,纳税方式和税率也存在差异,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纳税。
如何确定专票的具体开票税率?一般来说,涉及到增值税的专票开具,其具体开票税率会根据商品或服务的类别、价值等因素而异。
可以查看相关税收政策和规定,或咨询税务机构了解具体情况。
另外,国家近年来提出了增值税改革政策,如2019年起实施的增值税率降低等措施,根据相关政策和规定进行纳税也是非常重要的。
开具专票需要了解增值税和所得税两个方面的纳税问题,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纳税方式,并及时申报纳税。
需要注意的是,针对不同领域的专票开具,纳税方式和税率可能存在不同,建议查看相关税收政策和规定,或咨询税务机构了解具体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
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服务业专票税率是多少点我国的服务费税率根据不同行业的税率也是不一样的,自开票税率是6个点,小规模的为3个点,最高的为租赁服务的17个点,具体情况下,在开具相关发票时可以向税务部门咨询办理。
我国的服务费税率是多少? 服务业的一般纳税人一般自开票税率都是6%,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是3%,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这几项除外。二、营改增一般纳税人的情况 (一)应税服务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二)混业经营小规模纳税人,应根据申报的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销售额和提供的应税服务销售额分别计算年应税销售额。 无论哪项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均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申请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申请不认定一般纳税人。 (三)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成为一般纳税人。 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 (四)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具体认定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总局公告2012年第38号已作出规定)。 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当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1.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2.应当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而未申请的。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服务费税率的相关认定情况认定结合实际来进行处理,特别是对于开票的税率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来执行,如果对相关税率的情况认定不一致的,可以违反税务法规的规定来开票的,都是需要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