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
(一)各类单位纳税人需要的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
公司章程复印件;
有权机关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改组改制企业还须提供有关的批文原件及其复印件;
纳税人跨县(市)设立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时,还须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复印件;
属于享受税务登记证件收费优惠政策的企业
国税:
需提交材料
营业热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为自有房产的,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的,请分别提供相应证明;
公司章程复印件;
有权机关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原件及其复印件;
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以上资料均2份)
需提交表
《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3份
《纳税人税种登记表》 3份
《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 1份
《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书》 1份
税务登记需要带的资料法律分析:具体要看是企业还是个体,以企业为例: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2 份。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 2 份。3、公司章程复印件 2 份(分支机构不需要)。4、验资报告原件、复印件 2 份(分支机构不需要)。5、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原件(如租赁协议等)、复印件2 份。(出租方为个人的需要房产证复印件或买卖契约复印件)。6、总机构税务登记(国、地税)副本复印件2 份(仅分支机构需要,且须明确总机构所得税在国税缴纳还是在地税缴纳)。7、外商投资企业提供商务部门批复设立证书原件、复印件 2 份。8、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明件原件、复印件2份。
法律依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办理税务登记需要带什么资料税务登记所需的资料如下:1、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经批准的执业证书;2、相关合同、章程和协议;3、银行账户证明;4.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合法证件;6、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