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企业代表机构税务登记

来源:转载互联网 时间:2023-07-27 06:36:44

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凭登记证书依法办理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刻制印章,在中国境内的银行开立银行账户,并将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件复印件、印章式样以及银行账号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境外非政府组织,是指在境外合法成立的基金会、社会团体、智库机构等非营利、非政府的社会组织。

这里的“境外”,包括外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社会团体主要是指在境外依法成立的协会、学会、商会等非营利组织,智库机构主要是指在境外依法成立的非营利、非政府的研究中心、咨询中心等。

非政府组织不属于政府部门,不由国家建立,一般而言,非政府组织的特征主要有两个:(一)“非政府性”。

主要是指该组织具有民间性的特征,其资金、人员来自于民间,决策机制不依赖于政府部门。

民间性是非政府组织和政府部门的主要区别。

(二)“非营利性”。

主要是指该组织开展活动不以营利为目的,对于依法取得的收入和利润必须用于公益事业,不得在发起人、成员中分配。

“非营利性”是非政府组织和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最主要的区别。

境外非政府组织可以在哪些领域开展活动?《管理法》规定,境外非政府组织依照本法可以在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环保等领域和济困、救灾等方面开展有利于公益事业发展的活动。

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应当依法登记设立代表机构;未登记设立代表机构需要在中国境内开展临时活动的,应当依法备案。

境外非政府组织未登记设立代表机构、开展临时活动未经备案的,不得在中国境内开展或者变相开展活动,不得委托、资助或者变相委托、资助中国境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

《管理法》规定,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是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的登记管理机关。

在山东开展活动的,由山东省公安厅负责登记备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第九条 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应当依法登记设立代表机构;未登记设立代表机构需要在中国境内开展临时活动的,应当依法备案。

境外非政府组织未登记设立代表机构、开展临时活动未经备案的,不得在中国境内开展或者变相开展活动,不得委托、资助或者变相委托、资助中国境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

第十条 境外非政府组织符合下列条件,根据业务范围、活动地域和开展活动的需要,可以申请在中国境内登记设立代表机构:(一)在境外合法成立;(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三)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有利于公益事业发展;(四)在境外存续二年以上并实质性开展活动;(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一条 境外非政府组织申请登记设立代表机构,应当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

业务主管单位的名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公布。

第十二条 境外非政府组织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同意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设立代表机构登记。

申请设立代表机构登记,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材料:(一)申请书;(二)符合本法第十条规定的证明文件、材料;(三)拟设代表机构首席代表的身份证明、简历及其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或者声明;(四)拟设代表机构的住所证明材料;(五)资金来源证明材料;(六)业务主管单位的同意文件;(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材料。

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设立申请,根据需要可以组织专家进行评估。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

第十三条 对准予登记的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机关发给登记证书,并向社会公告。

登记事项包括:(一)名称;(二)住所;(三)业务范围;(四)活动地域;(五)首席代表;(六)业务主管单位。

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凭登记证书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刻制印章,在中国境内的银行开立银行账户,并将税务登记证件复印件、印章式样以及银行账户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十四条 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需要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同意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和什么等事项

 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等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

 第二十六条 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等事项。

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

  第二十七条 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在中国境内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并将聘用的工作人员信息报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二十八条 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开展临时活动的境外非政府组织不得在中国境内发展会员,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九条 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应当设一名首席代表,可以根据业务需要设一至三名代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首席代表、代表: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有犯罪记录的;

  (三)依法被撤销登记、吊销登记证书的代表机构的首席代表、代表,自被撤销、吊销之日起未逾五年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外国企业代表机构税务登记类型

如下: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换发税务登记证(以下简称税务登记证),分为外商投资企业税务登记证、外国企业税务登记证和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税务注册证三种。

外商投资企业税务登记证的发放对象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

外国企业税务登记证的发放对象为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包括管理机构、营业机构、办事机构和工厂、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等工程作业的场所和提供劳务的场所以及营业代理人。

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务注册证的发放对象为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分支机构。

为了便于区别和管理,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采用不同式样的税务登记证。

大家都在看

外资企业注册登记需要那些条件和要求

外资企业注册登记?如果您不从事实体经营,而仅从事商业联络活动,则只需注册一家外国公司在中国的常驻代表机构:投资少,税收少,设立时间少,仅3年以下4年,操作灵活;如果需要进行实体业务,则必须注册一家外资企业(简称外资企业):投资大,税

外资代表处设立流程及常见问题

1、《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2、外国(地区)企业住所证明和存续2年以上的合法营业证明3、外国(地区)企业的章程或者组织协议4、外国(地区)企业出具的对有权签字人的授权或证明文件5、外国(地区)企业

外资企业注册办理登记详细流程说明

外资企业依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因此不同于外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外商独资企业注册流程:查名-办理批准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外汇登记证。登记证件名称预先登记1、申请外商投资企业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