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申报表怎么填

来源:转载互联网 时间:2023-08-16 02:36:23

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按季申报,申报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需要先做税源采集,如果之前进行过税源采集电子税务局会自动带出采集数据,不需要再做税源采集。

如果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发生变化的,需要在“新增”或者“变更”模块采集税源信息。

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申报方式如下:1、房产税,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2、土地使用税,是对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使用的土地面积定额征收的税。

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

税务申报具体操作流程如下:1、登录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点击“我要办税”,来到登录的界面,输入登录名及密码登录;2、登录进入税务局网站后,在界面中点击“我要办税”栏目;3、在“我要办税”项目的下方,找到“税费申报及缴纳”,点击进入;4、来到按期应申报界面,这里显示了要申报的项目,拉向右侧,就会看到“填写申报表”的按钮;5、点击“填写申报表”,弹出请选择申报方式。

分在线和离线,点击后面的申报;6、再次弹出提示询问本月是否存在发生应税行为且有扣除项目,选择是或否,再点击进入申报表;7、弹出提示信息,即申报系统会判断是否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但过程会有些提示信息,点击确定即可;8、接下来就进入报表填写,按照公司的数据进行如实填写后提交即可。

系统默认纳税期限配置规则如下:(一)房产税。

自然人从价、从租计征的均配置成按月申报;税务登记户从价计征的配置成按季申报,从租计征的配置成按月申报。

(二)土地使用税。

自然人配置成按月申报;税务登记户配置成按季申报。

房产税从价计征房产税税率为1.2%,从租计征税率为12%。

从价计征房产税计征年税额 = 房产原值*(1-30%)*1.2%。

从租计征房产税计征税额 = 租金收入 * 12%。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 对未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的单位或者个人,除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外,由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额,责令缴纳;不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扣押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

扣押后缴纳应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必须立即解除扣押,并归还所扣押的商品、货物;扣押后仍不缴纳应纳税款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拍卖所扣押的商品、货物,以拍卖所得抵缴税款。

房产税和土地税网上申报步骤

第一步:进入申报系统   

从“本月应申报税种”栏选择“房产税”。如果没有该税种,可从“其他税种申报”栏中选择“房产税”,点击房产税,将进入登记房产信息页面。   

第二步:登记房产信息   

登记房产信息页面上将显示您已经登记过的所拥有房产信息,包括自有房产、出租房产、承租房产、转租房产。因房产数据信息迁移,系统升级,管理精细化的需要等原因,已登记过的房产信息还需要进一步的补正完善,如房产坐落地点(县区或市,乡镇或办事处,街道或路)信息不完整,房产证号缺失,请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正修改。   

房产登记信息处理完毕后点击“提交房产信息”提交完成的登记房产信息,并跳转至房产税申报表填写页面。   

房产税申报表是根据登记的房产税源信息自动产生的,包括自有自用房产应缴纳的房产税和自有出租房产应缴纳的房产税。   

中国上申报纳税人可以只修改自有房产和出租房产部分,对承租、转租房产可暂时不予修改。   

注意事项:   (1)、如果您新增或变更了房产信息,请您务必在房产变更后30日内去主管地税部门进行房产信息变更,避免出现其他问题。   (2)、如果房产坐落地不属于该纳税人地税主管部门管辖,请到房产坐落地所属地税分局大厅办理相关登记等手续,否则无法进行中国上申报。   (3)、如果您需要同时申报出租房产的房产税,请您在出租房产信息中录入相关信息

房产税土地税如何申报及具体操作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如何申报? 答: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按季申报,申报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需要先做税源采集,如果之前进行过税源采集电子税务局会自动带出采集数据,不需要再做税源采集。

如果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发生变化的,需要在“新增”或者“变更”模块采集税源信息。

城镇土地使用税操作步骤:(1)税源采集: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合并纳税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采集”→点击“新增”→填写纳税人类型、土地用途、初始取得时间等(带*号为必填项),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

(2)做完税源采集后,点击“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申报表列表”→“税款属期”→“查询”→选择对应的税种打“√”,点击“提交”→点开“城镇土地使用税”,选择税源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申报”→“减免明细表”(税源采集做过减免的需填写,否则忽略此环节)→“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全申报”。

房产税操作步骤:(1)税源采集: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合并纳税申报”→“房产税税源采集”→点击“新增”→填写房屋用途、房产取得时间、建筑面积等(带*号为必填项),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

(2)做完税源采集后,点击“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申报表列表”→“税款属期”→“查询”→选择对应的税种打“√”,点击“提交”→点开“房产税”,选择税源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申报”→“减免明细表”(税源采集做过减免的需填写,否则忽略此环节)→“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全申报”。

纳税人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普惠政策是否需要维护减免性质? 答:纳税人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普惠政策的,电子税务局自动判定纳税人是否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政策”,无需纳税人维护减免性质,在进行财产和行为纳税申报的时候会自动带出这一项优惠政策。

如何维护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性质? 答:通过 “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采集”模块维护减免性质。

操作步骤为:“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合并纳税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采集”→1.如之前没有做税源登记,点击“新增”→填写完基本信息后,在“减免税信息”栏点击左侧的“+”号增加一行,在“减免性质代码”栏选择对应的减免性质,再继续填写“减免面积”、“月减免税金额”、“有效期起”、“有效期止”,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做完了税源采集后,就可以在“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申报时享受优惠减免。

如之前已经做过税源登记,选择对应税源信息后点击“税源信息变更”→点击“全部应税信息”,双击需要维护减免性质的属期→在“减免税信息”这栏点击左侧的“+”号增加一行,在“减免性质代码”栏选择对应的减免性质,再继续填写“减免面积”、“月减免税金额”、“有效期起”、“有效期止”,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做完了税源采集后,就可以在“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申报时享受优惠减免。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填写错误是否可以更正和作废?如何更正或作废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 答: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填写错误:1.如果属于税源信息采集错误的,可以进行“更正”处理。

如果属于虚假采集并且没有成功申报过,可以进行“作废”处理。

如已成功申报了则不能选择“作废”处理,系统会提示“已经进行申报,不能删除”,只能进行“纳税义务终止”处理。

更正税源信息的操作步骤为: (1)房产税:“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合并纳税申报”→“房产税税源采集”→选择需要更正的税源信息,在“操作类型”栏选择“税源信息变更”→点击“全部从价信息”,双击对应的税源属期→更正信息后点击“提交”即可。

(2)城镇土地使用税:“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合并纳税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采集”→选择需要更正的税源信息,在“操作类型”栏选择“税源信息变更”→点击“全部应税信息”,双击对应的税源属期→更正信息后点击“保存”即可。

作废税源信息的步骤为: (1)房产税:“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合并纳税申报”→“房产税税源采集”→选择需要作废的税源信息,在“操作类型”栏选择“作废房屋”,点击“确定”即可。

(2)城镇土地使用税:“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合并纳税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采集”→选择需要作废的税源信息,在“操作类型”栏选择“作废土地”,点击“确定”即可。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后发现数据错误如何处理? 答:1.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操作步骤为: (1)申报后,如申报状态为“已全申报未导入”,可对申报信息进行更正或作废。

如要更正申报信息需先更正对应的税源信息后申报。

更正申报操作步骤:“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合并纳税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点击右上角“修改”,选择“申报表,城镇土地使用税”点击“修改”,确认数据更正后选择对应税源信息点击“确认申报”→如有减免性质的,点击“修改”选择“申报表,减免税明细表”,点击“查询”,点击“提交”→点击右上角“修改”选择“申报表,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后点击“修改”,点击右侧“查询”,确认数据更正无误后点击“提交”→“全申报”。

(2)纳税人申报后,如申报状态为“已全申报已导入”,在当月申报期限内“已申报已扣款”的或者在当月申报期限后至当月底“已申报未扣款”的可在“更正申报”模块进行更正;如果使用上述方法无法进行更正,代表申报数据已传送至税务局数据库,只能前往办税服务厅进行数据更正。

房产税:(1)纳税人申报后,如申报状态为“已全申报未导入”,可对申报信息进行更正或作废。

如要更正申报信息的需先更正对应的税源信息后申报。

更正申报操作步骤:“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合并纳税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点击右上角“修改”,选择“申报表,房产税”点击“修改”,确认数据更正后选择对应税源信息点击“确认申报”→如有减免性质的,点击“修改”选择“申报表,减免税明细表”,点击“查询”,点击“提交”→点击右上角“修改”选择“申报表,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点击“修改”,点击右侧“查询”,确认数据更正无误后点击“提交”→“全申报”。

(2)纳税人申报后,如申报状态为“已全申报已导入”,在当月申报期限内“已申报已扣款”的或者在当月申报期限后至当月底“已申报未扣款”的可在“更正申报”模块进行更正;如果使用上述方法无法进行更正,代表申报数据已传送至税务局数据库,只能是前往办税服务厅进行更正。

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吗? 答:可以。

操作步骤为:“我要办税”→“税收减免”→“税收优惠核准”→“税收减免优惠申请”→填写“征收项目”(填写“房产税”或者“城镇土地使用税”)、“有效期起”、“有效期止”、“优惠事项”选择对应的“纳税人困难减免”等带“*”号栏目内容,在“附件资料”上传“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纳税人使用土地的文件原件”,最后点击“提交”。

申请完成后,在“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查看审批进度。

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通过的纳税人,可通过“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进行申报享受减免。

问:做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选择“土地等级”时提示“没有有效的土地等级配置信息”,应如何处理? 答:核实带“*”号栏目内容是否填写完整,核实行政区划、所处街乡是否填写完整(市级城市有“区”的,行政区划要选择到“区”),如果没有填写完以上信息需先填写完整,再去选择土地登记信息。

大家都在看

如何在电子税务局申报土地使用税及房产税?

主要分成两大步骤:一,添加税源信息;二,申报税款1、一,添加税源信息_(1)登录电子税务局-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综合税源信息报告-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信息采集2、2)点击“新增

湖南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纳税申报流程

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湖南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税申报流程如下:1、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在功能菜单找到【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点击进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

房产税和土地税网上申报步骤

一、正面回答1、房产税网上申报步骤:直接登陆当地地税局网站,进入纳税申报系统,输入税务代码、密码后进行申报就行了;2、土地税网上申报步骤:登录地税网,找到申报表填写提交就行了。二、分析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