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患者在健康扶贫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看病,享受“两免两减半”政策,其中“两免”就是免收个人自付的普通门诊挂号费、诊查费(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般诊疗费),“两减半”就是减半收取专家门诊诊查费及大型设备检查费。
还享受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医疗机构减免、“一站式”结算政策:
“先诊疗后付费”:贫困患者在健康扶贫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不缴纳押金,出院时只缴纳个人自付费用。
医疗机构减免:健康扶贫定点医疗机构对贫困患者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外的全额自负费用减免10%。
“一站式”结算:贫困住院患者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机构减免、医疗商业补充保险、重特大疾病再救助“六重保障”“一站式、一窗口、一单制”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