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在电脑上输入账号密码,点击登录开票系统。
在发票管理中找到未开发票作废。
在未开发票作废中找到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增值税普通发票作废。
点击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增值税普通发票作废选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十九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十四条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