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单位由于各类原因(如失踪户等)无法为参保职工减员的,可由职工个人提出申请特殊减员手续。
法人如需特殊减员手续,必须先清缴所欠雇工的所有社保费后才能该业务。 社保停交所需提交资料: 1.、书面材料一份。 内容应包括:本人不欠或已经清缴所欠雇工的所有社保费,现因何种原因不愿缴纳本人所欠的社保费,现自愿申请特殊减员,如因此影响日后社保待遇享受的时间和金额等等问题的,全部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2、如日后如有原单位员工追溯其就职期间应参未参、应缴未缴社保费的投诉,其法定代表人须配合地税部门追缴,并负责为原单位投诉员工补缴所欠的社保费。材料由本人亲笔签名,并按手指印。 3、提供新单位的劳动合同,或其投资新成立企业的章程,或已达到退休年龄需要退休业务。 4、该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在工商、地税部门注销证明,或被认定为“非正常”业户的资料。 5、《特殊减员申请表》一式2份。 6、身份证复印件1份。